# 士师记
一1~二5
得地的尝试
一1~2默示的信息 古代近东军队交战之前,双方司令有透过默示或兆头,向神明寻求帮助和信息的惯例(见二十18)。例如亚述王室碑文假定战争是“奉亚述神之命”而有的。但要知道这呼吁的性质和紧急程度,却需使用一系列的占卜方法,如:检验牲畜内脏、拈阄,或观察自然现象,如鸟飞途径或云彩的形状等。默示或回应经常能够左右他们(一)是否在当日作战,(二)当用何种战略。
一3西缅和犹大的领土 约书亚记十九1~9分派给西缅支派的地业,是在巴勒斯坦南部“犹大人地业中间”。这两个毗邻的支派结伴合作十分合理。然而西缅后来终于被大族犹大所同化。于是犹大邀请他们一同得地为业,实质上就变成了西缅支派被吞并的邀请。
一4比色 这是犹大和西缅与迦南人和比利洗人打仗,击败其领袖亚多尼比色的战场。这地虽然没有地理资料在士师记出现,扫罗王的史事(撒上十一8~11)却提到过这个地名。这段经文显示比色是个宜于集结军队的平原,位于约旦河的东畔,距离基列雅比(玛克卢布〔El Maklub〕)西南不超过十二至十五英里。勘测示剑和约旦河谷的结果显示,(发现在铁器时代文物的)萨珥哈布废墟(Khirbet Salhab)很可能就是比色的遗址。
一6砍断手脚的大姆指 这种残人肢体的手段和撒母耳记上十一2之剜出右眼的目的,同样都是一方面侮辱俘虏,一方面防止他们再度成为战士。对这些脚步不稳,不能再握牢枪剑弓箭的人来说,行乞是唯一维生之途。来自撒缦以色三世年间(公元前9世纪)的亚述浮雕,有描绘战俘被伤残和肢解的场面。
一7在桌子底下拾取零碎食物 这些伤残无助的俘虏除了在俘获他们之人桌边乞食以外,完全走投无路。他们像狗一般在桌子底下吃冷饭残羹,供人展示,是要表明征服者的大能(伊勒神如此对待与他对敌的神祇,是乌加里特文献中的对应例证)。亚多尼比色如今沦落到他以往伤残的七十位王的困境,正是本段尖刻之处。
一7~8耶路撒冷 本段虽然描述耶路撒冷被掠焚烧,定居时代所有其他谈及这城及其中耶布斯居民的段落,皆显示犹大(书十五63)和便雅悯(士一21)支派,都无法得到这地,在此定居。它在士师记十九10~12中,仍被视作外邦城市。由于这段期间(亚马拿瓦解和海上民族造成动荡之后的时代)没有考古资料,这问题无法得到解答。部分解经家提出被攻打焚烧的,是城中没有城墙保护的一部分,但这是无法证实的理论。最后要等到大卫才把这城攻陷,变成以色列的首都(撒下五6~10)。
一9地理概况 本节所反映的动向是自北而南的。其中包括在犹大山地南部朝希伯仑和内盖夫(和合本:“南地”)北部前进,以及朝西面前往萨非拉(和合本:“高原”)和非利士海岸。暗示他们的意思,是尽可能占领分配给犹大(书十五1~12、21~63)和迦勒(书十五13~19)的土地。
一10希伯仑 希伯仑是在别是巴东北二十三英里,耶路撒冷东南十九英里的鲁梅达山(Jebel Rumeidah)上,通往萨非拉、内盖夫西部、耶路撒冷的大道交会之处。经文中提及的旧名基列亚巴(见:创二十三2;尼十一25),可能表示它是亚衲族部落的集中地(书十四15,十五13)。有关此地的进一步资料,可参看约书亚记十3~5的注释。
一11底璧 位于犹大山地的最南部,希伯仑西南面的底璧,在铁器时代初期可能是入侵之海上民族所建立的边城(书十一21的亚衲族如果不是迦南人的话)。其遗址最可能是在拉布德废墟。请参看:约书亚记十3、38~39,十一21的注释。
一12以女儿为赏赐 这种事虽不常发生,对于野心大的男子来说,有机会“高攀”平常不可能得到的亲事,借以提升社会地位,应当很有吸引力。例如大卫所以能够借婚姻成为扫罗王室的一分子,是因为扫罗提出以女儿为赏赐,而大卫亦打败了歌利亚(撒上十七25)。本段和歌利亚事件,都被视作又艰难、又危险的功绩。故此这种特殊赏赐的目的,是要英雄人物挺身而出。俄陀聂因为是迦勒的亲人,已经颇有地位,但依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威望。
一14求一块田 俄陀聂因为攻取基列西弗得到了妻子后,妻子押撒劝他求一块田来养家。这田可以当作是妆奁,因为前面经文并没有记述。然而女儿通常是不会得到土地作为妆奁或遗产的(但见:民三十六1~13)。故此索要土地的请求必须由男性亲属提出。此外,俄陀聂也是身负战功的重臣,有资格获取土地作为赏赐(类似案例可见于马里文献)。同时代的一个巴比伦界石描述父亲把土地的产权授给女儿。
一14下驴 此举的解释各异。有人相信押撒发声(拍手)吸引父亲的注意,同时对赐给丈夫的土地表示轻藐。另一个看法则认为下驴是请愿的意思,她再次以女儿的身份恳求父亲。没有水源的地很明显是没有价值的,押撒的任务是要保证她家庭的生计。
一15上泉下泉 本节所指的水源可能是在干河河床浅掘,或在地下水位较低之处所浚的深井。但也有可能是指内盖夫地区某处地方,然其今址已不可考。
一16基尼人 基尼人是住在西奈半岛的沙漠,以及内盖夫东部和南部直到亚喀巴湾为止之地区的几个部落或宗族之一(创十五19;撒上二十七10,三十29;代上二55)。基于士师记四11中希百帐棚的位置,基尼人的活动范围可能北达耶斯列谷。这民族与摩西和叶忒罗(何巴)的关系,可以上溯到出埃及记三1。他们被描述为牧人(士五24~27)、商队组织者、游行的金属匠人。上述最后一样技能,是从他们名字的字源推测出来的,“基尼”可以是“锻炼”金属之义。请参看:民数记二十四21~22的注释。
一16棕树城 按照本节的描述和其他经文(士三13)的佐证,此地最有可能是死海西北不出八英里外的绿洲古城耶利哥(苏丹遗址)。这城的存在和富庶(无数的棕树和肥田)完全是有赖于苏丹、杜克('Ain Duq)二泉不住的供应。中石器时代(Mesolithic Age)有人首先在此定居(约公元前9000~前8700年)。随着人口的增长这城也越加重要,以致在初铜器时代第三期(约公元前2700年)建筑了完整的泥砖城墙系统。由于侵略和征服,这城亦间或无人居住(如初铜器时代第三期末,以及晚铜器时代第二B期开始,公元前1350年左右的时候)。此地在士师时代人口稀少,可能只有边城或商队落脚处的功用。它要等到公元前9世纪才得以重建为城市(见:王上十六34)。
一16亚拉得 这个位于别是巴谷,希伯仑以南二十英里的亚拉得遗址,首先在铜石器时代有人定居。到了初铜器时代,因为与埃及有广泛经济上的接触,下城(围绕某个天然洼地建筑,有储水池和水井的双重功用)大为扩张。铁器时代的上丘建筑了一个无城墙的乡村。这村落除房屋以外尚有祭仪场所或院子的遗迹,可能是士师记和撒母耳记上二十七10所描述,基尼人在此定居的证据。亚拉得上丘共有七个铁器时代的文化层,其中包括公元前10世纪的堡垒和庙宇的复合建筑。

亚拉得在铁器时期的神殿遗迹
一17洗法(何珥玛) 这是士师记的征服记载中,被犹大和西缅所攻取的内盖夫村落之一。以色列把它名字改为何珥玛,即“毁灭”之意(又见:民二十一3,显示它在亚拉得附近)。按考证它是位于亚拉得和别是巴之间地区的马索斯遗址和伊拉遗址(Tell Ira) 。
一18迦萨 位于迦南沿海平原西南部,重要的国际大道(“非利士地的道路”,出十三17;或称“沿海的路”〔Via Maris〕,赛九1)旁边的迦萨(哈鲁伯遗址〔Tell Harube〕),在公元前1550年至公元前1150年间,是埃及统治迦南的省会。法老图特摩斯三世的年表和亚马拿文献都曾提及这城。海上民族入侵之后,它成为非利士人五大城市之中最重要的一个,非利士人和以色列人之间好几次的冲突,都和它有关(六3~4,十六1~4)。描述犹大攻取这城的经文有点疑难。七十士译本说迦萨、亚实基伦、以革伦并没有被他们所攻取,似乎与一章19节相符。该处经文指出以色列人不能赶出平原的居民。
一18亚实基伦 非利士五城之一,位于迦萨以北十英里左右的亚实基伦,在历史之中主要都是作为海港。其地点的战略性吸引了从中铜器时代(约公元前2000~前1800年)开始,已经一心想要控制迦南和以北大道的埃及人的注意。当时埃及的碎陶咒诅文献,已经提及这城的名字。亚马拿时代(公元前14世纪)亚实基伦的统治者是埃赫那吞的藩属,文献中包括了几封他写给这位法老的信件。梅伦普塔在胜利石碑(约公元前1208年)上提及这城,又在凯尔奈克大庙壁画上描绘它被攻取的情景。它虽被分配为犹大的属地,却和其他非利士的平原城市一样,从来没有被以色列人攻取。
一18以革伦 犹大(书十五11)和但(书十九43)都在分地名单上,分配到位于萨非拉和中央山地交界的以革伦。按考证它是耶路撒冷西南约二十英里,非利士和犹大之间前线之处的米克纳遗址。这地虽然有可以上溯到铜石器时代的痕迹,挖掘却证明第一个主要城市要到晚铜器时代才出现。陶器和圣甲虫(公元前19世纪)文物,证明当时它曾经与埃及和塞浦路斯接触。公元前12世纪海上民族入侵,使当地物质文化发生突变,城市扩张,并且有新的人种在此居住。公元前第一千年纪在亚述和巴比伦统治之下,以革伦成为工业重镇,其精炼厂出产大量的橄榄油。士师记的名单指出它是未被犹大所攻取的非利士主要城市之一(士三1~4)。

亚实基伦临近海边的遗迹

在伯善的埃及民居及建筑

黑色棱柱上耶户进贡的贡品
一19铁车 贯彻整个征服时期,以色列的敌人都有使用铁车的特点,平原诸城尤然(见:书十七16和士四3的注释)。铁车反映他们不但科技程度比以色列人高,也比他们富有(见:撒上十三19~21),因而对于征服能否成功,构成了重大的威胁。制车用铁的分量可能十分微少,然而不论是用来装饰、强化,还是作为护轮,都有使敌军丧胆的作用。本段提到铁车是冷静地自量军事实力,指出以色列人被困于战车用途有限之山地的理由。当然他们曾经得到保证,有作为神圣战士的神之帮助,各支派的军队必然能够克服这个阻碍(书十七18;士四7)。然而考古证据和本段的话,都一致公认有些地方是以色列人一直无法征服的。这话所反映的态度,是以环境的现实,为失败文过饰非。历史要等到以色列人学会冶铁的科技,在军事上能与非利士人抗衡之后,这个可怕的兵器才失去震慑他们的能力。
一20亚衲族 这些人是征服期间居于迦南的民族之一。他们的领土以希伯仑为中心(书二十一11),身材被描述为极高大(申二10,九2),以色列人对他们极为畏惧(民十三28、33)。他们被迦勒赶出希伯仑,可能证实犹大地区的人驱逐当地的居民,至少有一次成功的记录。后来亚衲族人的残余分子,可能逃亡到迦萨、迦特、亚实突等非利士人的城。请参看:约书亚记十一21的注释。
一21耶布斯人 圣经最初提及耶布斯人时,将他们形容为迦南的后裔(创十16)。他们大概不属于闪族,是赫人和胡利人的远亲,于公元前第二千年纪时来到本区,沿着便雅悯的南界在山地(书十五8)和耶布斯城定居(书十五63;撒下五6)。然而亚马拿文献则只提耶路撒冷,并没有提及耶布斯;耶布斯也没有在咒诅文献中出现。本节中便雅悯人不能攻取这城的话,也在士师记十九10~12中利未人拒绝在非以色列人的“外邦城”中住宿一事得到证实。大卫攻取耶路撒冷之后,耶布斯若非受到同化,就是被奴役而至终失去民族性(撒下五6~9)。
一22~23伯特利 伯特利(现代之贝廷)处于耶路撒冷北面不远,横贯中央山地之通路的交会之处。其地点的战略价值,使它自然成为以色列及日后侵略者的进攻对象(本节提到约瑟——即以法莲——所反映的,可能是这地分给便雅悯之后支派间的联盟;见:书十八22)。它在圣经之中素有作为崇拜地点的先例(见:创二十八19的注释),当地亦挖掘到中铜器时代的祭仪法器。后来此地终于成为分裂王国时代两大祭仪中心之一(王上十二29~33)。这城被攻取的情形并没有记载在约书亚记中,但可能和侧城门(postern gate;城门入黑关闭之后供人出入的小道)有关。类似的城门曾在耶路撒冷城南的拉玛特拉黑珥(Ramat Rahel)出土。挖掘结果显示公元前13世纪末伯特利有一个极巨大的毁灭层。
一26赫人地的路斯 本节中的赫人之地通常被当作是叙利亚或黎巴嫩一带,因为这两个地区是海上民族于公元前1200年入侵以前,赫人帝国的一部分。但这个新的路斯亦有可能仍在巴勒斯坦北部,伯特利以西的地方(见:民十三29;书十六2)。
一27伯善 伯善按考证是胡斯恩遗址,位于迦南北部耶斯列谷的东端。它和耶斯列谷西端的米吉多,一同把守至为重要的商道(和合本:“沿海的路”)。由铜石时代开始直至今日,此地几乎不断有人居住。现时遗址底部旁边还有另一个城市的遗址,这城建于希腊时代,是低加波利十城之一,并且在罗马/拜占庭时代大加扩建,名为西古提坡里斯。挖掘出来的证据似乎显示伯善和很多其他晚铜器时代的遗址不同,并非毁于海上民族之手。兰塞三世到了公元前12世纪初期,依然统治这个重要的商业中心。圣经表示这城并没有被扫罗所攻取(撒上三十一10~12),到了所罗门时代,它才成为以色列领土的一部分(王上四12)。
一27他纳 有关这个迦南北部城市的讨论,参看:约书亚记十二21的注释。
一27多珥 有关这个迦南北部沿海城市的讨论,参看:约书亚记十二23的注释。
一27以伯莲 这个遗址位于耶斯列谷东端之伯珥阿梅废墟(Khirbet Bel'ameh)的堡垒,是把守这个运输要道的一组城市之一。它被列为玛拿西支派无法攻取的城市之一(书十七11~12),但在分裂王国时代成为以色列边城之一,颇为重要(王下九27)。它名列图特摩斯三世(约公元前1479~前1425年)征服土地的名单中,足见它在战略上的重要性。
一27米吉多 (现译:“美吉多”Megiddo)有关这个位于耶斯列谷西边入口之城市的讨论,参看约书亚记十二21的注释。
一29基色 有关这个连接沿海平原及非利士地和山地及耶路撒冷之重镇的讨论,参看:约书亚记十二21的注释。
一30基伦 这个分配给西布伦支派的城市,最有可能是在耶斯列谷的西北部。其他认为它是位于亚柯平原的理论(库丹内遗址〔Tell Qurdaneh〕和法尔遗址〔Tell el-Far〕),主要是根据这是有利于迦南战术的因素。按照现有资料,这说法的可能性不大。
一30拿哈拉 这个西布伦属地的确实位置虽不清楚,却有人辩称这城就是海法附近,地中海东面5英里的纳珥遗址(Tell en-Nahl)。两个名字字源相符,和当地所发现初铜器时代至阿拉伯时代的文物,都支持这个看法。但这遗址位于亚设属地之内,构成了至今未得解决的地理问题。
一31~32亚设属地 有关分配给亚设支派之疆土的讨论,参看:约书亚记十九24~31的注释。
一33伯示麦 有关这个位于萨非拉东北部地区,接近非利士边界之城市的讨论,参看:约书亚记二十一16的注释。
一33伯亚纳 此地的确实位置至今未明。现时最有可能的地点是上加利利地区的萨夫德巴蒂克(Safed el-Battikh)。图特摩斯三世、塞蒂一世、兰塞二世各人在位时的埃及记录,似乎都提及过本城,它显然是位于夏琐和推罗之间的大道上。
一34~36亚摩利人 有关这个在以色列立国之前,已经住在迦南之民族的讨论,参看:民数记二十一21的注释。对于美索不达米亚和叙利亚─巴勒斯坦的文化和语言影响最为深远的民族,大概就是他们。他们创造了汉谟拉比时代巴比伦的高度文明,并且直到铁器时代开始为止,至少在一部分地区保持了文化上的独特性。
一35希烈山 往往有人认为这个“太阳山”就是伯示麦(见:书二十一16)或伊珥示麦(书十九41),但不能确定。它可能只是亚洛(基色东面五英里)以南几条村庄之一。作为但支派的属地,它应该是在亚雅仑谷的东南部地区。
一35亚雅仑 这个分配给但支派的地方(书十九42)大概就是在亚雅仑西端,基色东面五英里的亚洛。这是前往山地的主要通道,其地点极具战略性。它在亚马拿文献中提及,又在扫罗战事的记录中出现(撒上十四31),都反映了这一点。
一35沙宾 这个但支派属地的城市(书十九42),按考证是亚雅仑西北三英里的塞尔比特。它后来并入所罗门王第二行政区域之内(王上四9),可能和亚雅仑一样,是把守亚雅仑谷通道的堡垒之一。
一36亚克拉滨坡 这名所指的是死海西南方的一个山隘,今名纳克布萨法。最早使用它的大概是前往亚拉巴和以拉他采铜地区的埃及人(见:民三十四4;书十五3)。
一36西拉 虽然此地位置不明,和亚克拉滨坡的关系却表示它是在死海的西南方。由于西拉是“石头”的意思,部分解经家认为它若非拿巴提人的石头城彼特拉,就是布塞拉(Buseira)西北两英里处,现代的西拉(Sela')。然而在这两处地方的挖掘,都没有找到公元前9世纪以前的文物。
二1~5波金 这地方的名字起源于以色列人被神的使者斥责之后哭泣的事迹。他们受责备的理由,是疏于遵守盟约,并且没有向迦南人发动全面战争。其位置不明,但经文暗示它是在约旦河西、吉甲附近。
二6~三6
士师循环
二9亭拿希烈 有关这个地名的讨论,可参看约书亚记十九50亭拿西拉的注释。这地在以法莲境内,是约书亚所分得的土地。这村落的遗址按考证是示剑西南十五英里的蒂布纳废墟,有大量铁器时代第一至第二期的文物在此出土。
二9迦实山 这山与亭拿希烈和约书亚所得之地有关,但位置至今不明。但它应该是在以法莲境内,示剑西南十五至二十英里的范围之内。由于这是丘陵地带,要肯定是何山岭十分困难(见:撒下二十三30)。
二11~13诸巴力 本节的复数并非表示神祇的数目众多,而是同一个风暴和丰饶神祇,在不同地方以不同方式显现。神祇通常都与地方性的场所(邱坛、神庙、城镇)相连。耶和华似乎也是如此(伯特利、耶路撒冷、示罗,全都和神的名字或临在发生关联)。巴力是“主”的意思,早在公元前18世纪,已经在马里文献的亚摩利人名之中,以神祇名字的姿态出现。有些学者甚至提出早至公元前第三千年纪末期的例证。到了公元前14世纪,埃及人用这名字称呼风暴之神。阿拉拉赫、亚马拿、乌加里特的文献,都清楚以之为风暴之神阿达德的名字。巴力又是丰饶崇拜的神祇,会死(冬)而复起(春)。乌加里特神话描述他与雅姆(海洋)、摩特(死亡)作战。女神阿娜特和阿施塔特是他的伴偶。
二13亚斯他录 阿施塔特是迦南诸神系统中巴力的伴偶,在不同的地方性场所中显现时,往往是复数“亚斯他录”的形式。阿施塔特是丰饶崇拜的女神,也是战神。在全本圣经中,这名字的单数形式只在列王纪上十一5和列王纪下二十三13(和合本皆译作“亚斯他录”)中,用来描述腓尼基城市西顿的首席女神。实际上在乌加里特和腓尼基文献中,几个女神(阿娜特、亚斯他录、亚舍拉)都被形容为巴力的伴偶。迦南最多人崇拜阿施塔特,可能是其他女神与她混合为一的原因,但这可能不过是地方性的惯例而已。阿施塔特的祭仪在埃及新王国时代(可能因与迦南有更多的接触)和美索不达米亚也有出现。
二11~19人神关系的循环 循环式的人神关系在古代近东是个常见的模式。他们以下列事件的系列,作为对国运兴衰的解释:人的行为触犯神明,使神明发怒,导致灾殃临到国中,最后重得神明恩宠。亚述王以撒哈顿对于巴比伦城(在他父亲西拿基立手下,于公元前7世纪)被毁的描述就是一例。这文献与本段的分别,在于(一)以撒哈顿所列的罪行都是与礼仪有关的;和(二)并无拯救者兴起(尽管以撒哈顿显然以此自居)。
二16~19士师 “士师”的英译“法官”(judge)在英语中的意思,是在既定的司法系统中伸张正义的官员。然而本书所用的希伯来名词,却是形容为以色列各支派伸张正义的人。这种正义所指的,是在外邦欺压之下得到庇护。在国际间伸张正义往往是君王的角色。士师与君王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即位并无正式手续,其职位亦不能传给子嗣。他们也没有行政机关的辅助,没有常备军,不以赋税帮补经费的开支。换言之,士师的职务虽或与君王大体相同,却缺乏王室的大部分特权。君王需要审判民事案件,士师可能也有类似的职责(见四5),但这不过是次要的角色而已。士师在一般事务上并非国家元首,但却有召集各支派军队的权力。在王国成立之先,没有一个支派的人能够向别的支派行使权力。神是唯一的中央权柄。因此士师若能召集几个支派的军队,就被视作神的作为透过士师彰显(见六34~35)。唯有君主制度的建立,才在各支派之上安设永久性的人类中央权柄。
三3非利士的五个首领 海上民族入侵(约公元前1200年)之后,一群名为非利士的人在迦南的沿海平原和萨非拉一带定居。从此兴起了五大城邦:迦萨、亚实基伦、亚实突、迦特、以革伦(书十三2~3)。在亚实突和亚实基伦挖掘到的毁灭层,显示埃及人的戍军在公元前1150年左右被推翻,非利士人在当地定居。这些城邦和附属的村落虽然在政治上各自独立,但在面对以色列和其他国家时,却经常以联盟方式出现(见:撒上六16,二十九1~5)。在全盛时期,非利士联盟一直往北扩张到卡西勒遗址(Tell Qasile;雅康河入海之处的海边),往东穿过耶斯列谷,直达伯善。要等到以色列在大卫和所罗门领导下成为强国,才在巴勒斯坦其他地方遏止非利士人的霸权。
三3迦南人 请参看:创世记十五19~21讨论征服前迦南地居民的注释。在士师记的时代中,迦南人一语是个统称,描述入侵之以色列人的四大相邻民族(非利士人、希未人、腓尼基〔西顿〕人)。与创世记十15~18,十五19~21相比,本段的名单小得多。其主因大概是反映以色列人需要面对的主要政治团体。
三3西顿人 创世记十15将西顿列为迦南后裔之一。然而在士师记的时代,这话所指的是以色列各支派所得地业北面,黎巴嫩和腓尼基的居民。城邦西顿是地中海的主要海港之一,位于另一个腓尼基主要海港推罗以北二十五英里处。乌加里特的《凯雷特史诗》(约公元前1400年)、亚马拿文献和法老图特摩斯三世的战事表,都曾经提及此地。它后来和以色列有外交上(耶二十七3)和经济上(赛二十三2)的往来。
三3希未人 有关这一族迦南居民,以及他们和胡利人或赫人可能有什么关系的讨论,参看:创世记三十四2的注释。
三3黎巴嫩山 这个山区自北至南绵延一百多英里,高度超过一万英尺。其西坡每年的雪雨量高达六十英寸,使之成为宜于农务的肥田。自古已有的辽阔香柏树林,也是此地之地中海气候的直接结果。东坡雨量虽然不及西坡,却有好些河流和水泉,坡度较为平坦的贝卡谷(Beqa' Valley)一带,亦因此颇为富庶。
三5迦南人 在迦南地与以色列人对敌国家的名单,几处经文所列的略有不同(见:创十五19~21;申七1列出七国,唯革迦撒人士师记没有提及)。个别讨论可见于:士师记三3(迦南人);创世记二十三3~20(赫人);士师记一34~36和民数记二十一21(亚摩利人);创世记十五20(比利洗人);创世记三十四2(希未人);士师记一21(耶布斯人)。
三7~11
俄陀聂
三7巴力和亚舍拉 这两个迦南丰饶崇拜的神祇往往一同出现。他们代表雨量和田产的丰足。有关他们对于以色列人谨守盟约构成危险的讨论,参看:士师记二11~13的注释。
三8美索不达米亚 两河的亚兰(英文的翻译)所指的,是东叙利亚境内,幼发拉底河北部,以及拿鹤、哈兰二城所在的哈布尔三角地带(见:创二十四10)。这是公元前1500年至公元前1350年间,胡利人的米坦尼帝国的所在地。早至公元前1365年,赫人已经向米坦尼发动攻击。公元前14世纪中期这个胡利人的王国崩溃,导致难民和部落出离这个地区。古珊利萨田(Kushanrish'atayim)一名虽在音译过程中变得希伯来化,仍与同时代胡利人的名字有若干相似之处(Kuzzari-rishti)。因此以色列所面对的第一个威胁,有可能是来自寻找新家园的流离部落,而非一心扩张领土的外邦帝国。
三12~30
以笏
三12~13摩押人、亚扪人、亚玛力
人 摩押和亚扪是外约旦两个和以色列人有亲戚关系的王国(见:创十九30~38的注释),在此以敌国的身份出现,大概是反映以色列各支派领土的开拓,导致边境局势变得紧张。亚玛力人素被描绘为以色列不共戴天的仇敌(见:民二十四20;申二十五17~19)。虽然按照部分的记载,西奈半岛和米甸是他们的根据地,迦南东南部和撒玛利亚山地似乎也有他们的踪迹。就因为这一点,他们对侵略者如伊矶伦的摩押兵团而言,是极为有用的盟友。
三13棕树城 和士师记一16一样,这话所指的也是死海北岸的绿洲耶利哥。对于任何试图控制犹大旷野和通往中央山地的军队而言,耶利哥是自然的根据地。
三15左手便利 本节和士师记二十16一再提到左手便利的便雅悯人,显示该支派有两手使用兵器的训练。然而善用左手到足以作为战略的程度仍是罕见,以笏谒见伊矶伦时竟能私藏武器。
三15贡物 国家被另一个国家或政治实体征服,或事务受其霸权左右的结果,就是缴纳朝贡(见:撒下八2;王上四21;王下十七3~4)。贡物可以是贵金属(照重量计算,或以首饰或器皿的形式交付)、农产(收成中可观的一部分)或劳工。这种经济负担当然不受欢迎,往往成为作乱和战争的因由。很多经外文献都记载了这种惯例。例如亚述君王的年表,就经常包括收到之贡品的总目。撒缦以色三世(公元前859~前824年)的黑色棱柱(Black Obelisk)记录耶户向亚述的贡物是金、银、铅和硬木材。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公元前744~前727年)从大马士革、撒玛利亚、推罗等地,收取了象皮、象牙、细麻衣服等奢侈品作为贡物。
三16以笏的剑 以笏打造的匕首大概是青铜所造。这把长度只有十八英寸的直剑,较不容易被伊矶伦的摩押卫士发现。剑身直而可以有两刃,与当代比较普遍却只宜砍、不能直刺的弯刀不同。这剑是用来插入对方身体,它大抵也没有护腕,只有剑柄或缠了布的一端供执剑者握拿。这样一来,短剑就可以完全插入伊矶伦体内,使他迅速死亡,并且因为伤口被塞,不会有太多的血液外流。这叙述有不少不寻常的环节,这剑也不例外。操剑的是左手便利的人,其设计目标只有一个:刺杀。
三16带在右腿上 以笏用的是左手,剑绑在右边大腿上是自然的做法。刺的武器必须打横拔出才能立刻出击。但由于大部分人用的都是右手,守卫搜身到对他们来说不便携带武器之处时,很容易就会疏忽。
三19吉甲附近的偶像 这些偶像(NIV;和合本:“凿石之地”;若非立石就是雕刻的偶像)可能是以色列(以法莲/便雅悯)地和伊矶伦在耶利哥占据的地之间的界标。吉甲可能有一座迦南人的神殿,以笏要把贡物送到此地,让神明作为臣服的见证。然而以后的行动(士师记三26再次提及此地)却似乎显示,这不过是以笏掉头回到伊矶伦宫殿的地点而已。
三19机密 伊矶伦对以笏奏报之机密的反应(遣退侍从),显出他对这要信的重视。他预期听取的大概可能是神明的谕示而非间谍的报告,不然就会要臣子同听消息了。以笏用“王啊!”的称呼吸引他的注意,然后顺着他的心意,指称信息来自耶和华(20节)。正如以笏的同胞臣服于他,如今伊矶伦亦期待神明的信息是与他将来的战绩和恩宠有关(马里文献记载某个预言将谋反的消息密报给君王知悉)。伊矶伦的野心在此害了他的一命。
三20王从座位上站起来 译本中的这句话是按照七十士译本的读法所加。它在记述中加添了一步行动。伊矶伦站起之时,无疑使自己更易于被以笏刺中(三21)。
三23建筑设计 我们对伊矶伦接见厅建筑设计的理解,是基于一个只在本段出现,可以译作“梁上的上层房室”的字眼。本节的用语显示在较大的接见厅中,建有阶梯可达的平台。这个私人房室和大型接见厅之间显然有门户分隔,由于这是君王专用的私人会面地点,它大概还设有厕所──有时这是令人引而为傲的设施。伊矶伦邀请以笏上楼进入密室,关门上锁,以笏才有机会暗中刺杀他。以笏接着揭起厕所的座盖,穿过地板进入楼下的厕所(和合本:“游廊”),然后从“司阍门”进入大接见厅。以笏经门廊离开不会引起守卫的注意,内室出来的粪便气味使他们迟迟没有查看君王没有现身的因由。
三24气味 伊矶伦被以笏刺死时肛门括约肌失控,放出类似粪便的气味。卫兵不敢打扰君王大解(类似的婉词,见:撒上二十四3),给予以笏逃走和召集军队的机会。
三26西伊拉 此地的位置和地理特征未能确定。它接近“吉甲凿石之地”(见:士三19),表示它在约旦河谷,耶利哥以北不远之处。这地点接近得可以召集以色列人攻打耶利哥的摩押戍军。
三28渡口 把守约旦河的渡口(水浅可供涉渡之处),就等于是控制了军队往来迦南和外约旦之间的路径(见:书二7的注释)。以笏的战略是防止伊矶伦的军队撤退,同时抯挡任何来自摩押的援军。士师记十二5~6耶弗他把守渡口与以法莲对敌,和兰塞二世对加低斯一役(约公元前1285年)与赫人作战的描述,都是战略性地使用渡口的其他例证。
三31
珊迦
三31珊迦 我们没有理由要将珊迦视作一位士师,或以色列人。公元前13世纪时非利士人正从北面侵入埃及,埃及人无疑会雇请佣兵攻打他们。珊迦可能是这些雇佣兵领袖之一(大概是阿皮鲁人,见:书五1的注释)。他的军事干预对埃及和以色列是同样的有利。无论如何,神总是使用他作为拯救的器皿。
三31亚拿的儿子 珊迦的这个名称或称号,可能表示他是阿娜特(即亚拿)的崇拜者,或与她有关;阿娜特是迦南战神,也是战士的守护女神。珊迦很可能是胡利语的名字(但亦有人提出这是西闪族语,即迦南名字)。故此他可能和耶弗他和大卫的三十勇士(撒下二十三8~39)一样是个雇佣兵。有人认为这称号就是马里文献中的哈纳特人(Haneans),他们是来自哈纳特(即阿娜特)神庙的勇猛佣兵。此外,公元前13世纪埃及亦有一名战士号称阿娜特之子。又有来自晚铜器时代的箭头,上面刻有“便阿娜特”(即“阿娜特之子”)的字样。这几点都反映可能有一个战士阶层以这称号为名。
三31非利士人 海上民族成功地攻占近东沿海的全部地区(埃及除外,兰塞三世勉强把他们驱逐)以后,开始在叙利亚─巴勒斯坦定居,成为与当地居民竞争的对手(参:士三3)。海上民族包括了非利士人,他们有好几个竞争对手,以色列是其中之一。本节描述六百个非利士人被珊迦攻打。经文可以读作珊迦一人用赶牛的棍子全数杀死他们。但这并不排除他是迦南当地或胡利人雇佣兵领袖的可能(他大名鼎鼎,连底波拉的故事也提及他;士五6)。他杀灭共有的敌人,至少间接帮助了以色列人。
三31赶牛的棍子 malmad 这个字在全本圣经仅仅在此出现。它可以是指牧人赶牛时所用的刺棒或引路竿子。棒尖若是经火烧硬或用金属制造,在没有正规兵器时,它可以用作短枪或长矛。它和其他士师记中常见的临时兵器一样,反映这时期的科技程度较低。
四1~24
底波拉和巴拉
四2夏琐 夏琐(凯达遗址)是在加利利北部(加利利海以北约十英里),大马士革和米吉多道上的战略性位置之上,公元前18世纪的马里文献和公元前14世纪的亚马拿文献,都以之为重镇。约书亚记的记录描述它“素来在这诸国中是为首的”(书十一10),并且约书亚记和士师记都记载夏琐王耶宾被击败(书十一13;士四24;又见:撒上十二9)。考古学家的挖掘亦证实了公元前13世纪重要之毁灭层的存在,这毁灭层可能是海上民族、以色列人或其他民族攻打的结果。所罗门王后来重建这城的防御设施(王上九15)。直到亚述侵略时代(王下十五29)为止,夏琐一直是主要的商业中心,和以色列北疆的门户。进一步资料,可参看约书亚记十一1的注释。
四2外邦人的夏罗设 这个七十士译本作“诸国之林”的地名,并不清楚是城市的名字,还是指加利利地区的一个森林地带。有人试图把它考证为不同的遗址(哈尔巴吉遗址、阿姆尔遗址〔Tell Amr〕),但未有决定性的考古证据。此外要把它等同于亚马拿书函中的穆拉什蒂(Muhrashti),亦同样没有充足的理由。按照经文的描述,它似乎是耶斯列谷中一个召集军队或整装待发的地点,或许还是非利士人控制下的地区(西西拉并非闪族语系的名字)。它亦有可能不过是加利利中一个受西西拉所控制的区域。西西拉似乎是与夏琐王耶宾联盟的军政总督。
四3铁车九百辆 这场战争所用战车的数量,庞大到让部分学者认为这数目流于夸大。古代近东文献有时夸大敌军的实力,使己方战胜时,将领或神明可以得到更大的荣耀。其他修史风格怀疑是夸张的例子,包括亚述王撒缦以色三世(公元前858~前824年)在年表中宣称敌军有三千二百四十辆战车,和法老图特摩斯三世自称在米吉多一役中掳获敌军车辆八百九十二辆。圣经中其他战车数目极大的例子有:撒母耳记上十三5(三万辆,七十士译本作三千辆);列王纪上十26(一千四百辆);历代志上十九7(三万二千辆)。有关战车加铁的资料,可参看士师记一19的注释。
四5判断 士师记中描述担任审判官之职的,全书只有底波拉一人。她在已成这地区地标的一棵棕树底下听案、审判,并且给予求问的人神谕。圣经对她的“法庭”的描绘,与乌加里特的《阿赫特史诗》(约公元前1500年)相仿。后者描述达尼珥王坐在城门外的禾场上,为孤儿寡妇断案(《阿赫特史诗》III.i.20-25) 。
四5拉玛和伯特利中间 属便雅悯支列湖西北面,按考证是加德斯遗址之地点的讨论,参看:约书亚记十二22的注释。
四6在他泊山集结军队 他泊山是耶斯列谷东北端矗然突起,形状独特的平顶山头(距离拿撒勒两英里半)。这山位于西布伦、以萨迦、拿弗他利属地相接之处(书十九22),是这三个支派兵团集合的合理地点。从这山头南望可见基利波山,西眺可见迦密山。战前战后(见:士八18;撒上十3)若要进行献祭或其他祭仪活动,这山是中立的地点。敌军如果察觉他们的动向,他们亦有险可守,又能无惧于西西拉的战车。然而实际的战事却发生在南面的基顺河谷(Wadi Kishon)。派的拉玛按考证是耶路撒冷以北三英里的拉姆,伯特利(贝廷)则在它北面四英里,通往以法莲的路上。这种交通频繁的大道是士师和先知坐下开审的合理地点。
四6基低斯 有关这个位于上加利利,胡
四7把西西拉引到基顺 基顺河位于他泊山南面,他纳(见:书十二21)附近。这一带虽是通常对西西拉所用的战车有利的平原(见:士一19),河水却显然因豪雨之故漫过两岸(士五20~21)。战场因此会变得泥泞不堪,胶着战车,将之变为樊笼。他们用巧计把过度自信的敌军引到地形变化使他们措手不及的地方,以色列人从此占了上风。
四10一万人 这个数字很难断定究竟是指“十千”人还是十个部队,希伯来原文的用语并不清楚。通常每个宗族都会派遣一个武装部队,每个部队人数应该都远逊一千人。进一步讨论,可参看约书亚记八3的注释。
四11基尼族 有关这个由加利利起,南达内盖夫和西奈半岛,散居各处之民族的讨论,参看:民数记二十四21~22;士师记一16的注释。

从西北鸟瞰他泊山
四11撒拿音的橡树 何巴安营之处应该是拿弗他利的南界(书十九33)。由于地标或圣树的关系,使它在这事件中与底波拉的棕树对应(士四5)。其位置最可能是在他泊山附近,基低斯区域之内。这地点在战场北边,在脱逃者如西西拉徒步即能走到的范围之内。
四12~13西西拉的战略 西西拉收到巴拉联军在他泊山部署的消息后(消息大概来自基尼族的盟友──见:士四17),便召集军队战车东行,穿越耶斯列谷直达以斯德伦平原。他们进军基顺河之时,应该会经过米吉多(当时未有人居住)和他纳。西西拉的战略就在此时随着河床冲来的大水和使平原变为泥沼的豪雨而土崩瓦解。
四14~16以色列的战略 巴拉在底波拉领导下执行的战略,显然是把支派联军集结在他们领土边缘的他泊山。从这山上可以清楚瞭望整个地区。若是过早被敌方发现,这山能够提供保障,其树林亦足作掩护。一旦将西西拉的兵团经耶斯列谷引到基顺河边的平原,以色列军就能在他们困于干河泛滥的泥泞时施以突袭。照士师记四至五章所述,这个战略必须倚赖神的干预(暴雨),和作为耶和华代表的底波拉在适当时机下达出击的命令。
四18~21雅亿热心待客 在士师记“世界颠倒”的主题之下,很多习俗和日常惯例都反其道而行(有关事情的正确次序,见:创十八2~8的待客过程)。向西西拉提供招待的是妇人而非丈夫。作客的不当作出任何要求,西西拉却又要喝东西,又要雅亿为他站岗。最后谋杀客人更绝非友善待客之道。然而雅亿杀死西西拉可能是有理的,因为他对她和她家的名誉可能都会构成威胁。
四21橛子和锤子 雅亿用来杀死睡梦中之西西拉的武器,是她颇为惯用的。这是她每次扎营无疑都要用上的东西,如今自然而然就想到在此使用。而一锤把橛子透过脑袋钉在地上,也是她素常做惯了的动作。
五1~31
底波拉的歌
五1~3高唱凯歌 庆祝胜利并使功绩传于后世的方法之一,是把它谱成诗歌唱出来。这些诗歌可以实时用来歌颂英雄(见:士十一34;撒上十八6~7),又可永为口头传统的一部分(见:出十五1~18的“海之歌”)。《图库尔提宁努尔塔史诗》(公元前13世纪亚述)中,关于他对抗加喜特王卡什提里亚什(Kashtiliash)的诗歌,就是古代近东凯歌的例子之一。这歌记载图库尔提宁努尔塔怎样基于以往的关系,请求神明帮助,神明又怎样前来帮助。歌中还有一段,讥讽敌王阵上逃亡。底波拉之歌与第四章的散文对应,同样,古代近东文献之中,也有好几个战事兼用散文和歌体记载的例证(除了《图库尔提宁努尔塔史诗》以外,尚有来自公元前13世纪提革拉毗列色一世、兰塞二世和公元前15世纪图特摩斯三世的例证)。
五6~7无法无天的时代 珊迦和雅亿的个人英雄事迹是这个不法时代中唯一的光明时刻。这段时期的特征,是以色列的战士无处可寻,道路上则土匪横行,商旅和农夫只得走山边小径。这个本书“世界颠倒”主题所反映的乱世,亦可见于刻在东约旦河谷代尔阿拉遗址灰泥壁上的巴兰异象。
五8没有盾牌枪矛 撒母耳记上十三19~22亦有提到以色列科技的落后和兵器的缺乏。可能是因为非利士和迦南统治者强逼他们交出所有兵器,也有可能是他们根本没有打造这些武器的必备知识。无论如何,底波拉之歌暗示他们所以受人欺压,是因为崇拜他神和耶和华的震怒。
五10骑白驴 只有富商有这种高价的坐骑。本节呼吁社会各阶层的人,不论是骑得起牲口的还是穷困必须步行的,一同唱歌赞美拯救祂子民的耶和华。
五11打水之处的人 向耶和华所唱的歌,还须盖过在水井和商队歇息之处打水之人的呼喊。这些人用钹和其他乐器,大声传扬这消息和所爱的故事。他们靠着娱宾和打水,能以传扬故事维生。
五14根本在亚玛力人的地 回应底波拉呼召的支派之中,有一组以法莲人是从亚玛力山地的比拉顿而来的(见:士十二5)。本段虽有可能是指各地的亚玛力人,视之为以法莲境内一个地区却较合理。
五14玛吉 本段和历代志上七14,都同样显示玛吉是一个部落的名称,居于以法莲和西布伦之间,基顺河附近。
五19他纳 位于米吉多东南五英里,基利波山以西差不多同样距离的他纳,是把守耶斯列谷的几个设防城之一(见六33的注释)。此地曾在法老图特摩斯三世对米吉多战役的汇报(公元前15世纪)中论及,亚马拿文献可能亦顺带提到过。公元前12世纪时只有稀少的人口,但却有一个按考据在公元前1125年的毁灭层。
五20星宿争战 在古代近东和地中海的传统中,神明(如:埃及的瑞舍夫神、美索不达米亚的匿甲神、希腊的阿波罗神)都和天体(行星、恒星、彗星)有关。有时他们会离开原有的轨道,参与人类的战事,扰乱敌军,带来畜疫。早至公元前第三千年纪末期,亚述王萨尔贡的文献已经提到太阳昏暗,星宿往前攻打敌军。图特摩斯三世的巴卡珥山石碑(Gebel Barkal Stela)亦提到在天上闪耀的星辰,帮助他混乱歼灭与他对敌的胡利人(见:民二十四17,星和杖的使用)。然而值得留意的,是士师记经文中的星辰是没有位格的,他们只是传递耶和华信息的器皿而已,不是有位格的神祇。进一步讨论,可参看约书亚记十12~13的注释。
五21基顺河泛滥 基顺河若非将耶斯列谷的水往西排出地中海的穆卡塔干河(Wadi al-Muqatta),就是从他泊山往东注入约旦河的比拉干河(Wadi el-Bira)。在底波拉歌中,这河是战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借着天上星宿的帮助(在乌加里特和美索不达米亚史诗中,这是雨水的来源之一),一场使基顺河山洪暴发的反常夏季暴雨,决定了基顺一役的战果。河水涨溢使两岸饱和,消除了西西拉战车的效用。这故事和出埃及记十四19~25十分相似,法老的战车也是动弹不得,被红海回流的水毁灭。
五26打破头颅 在乌加里特的迦南文献中,女神亚他尔特(Athtart;即圣经之亚斯他录)号称压碎敌人头骨的战神。

海法附近的基顺河
五28母亲在窗前等待 女人(不论是母亲还是妻子)站着等待丈夫或儿子从阵上归来,总是无比心酸的一幕。她一方面要维持尊严,不免设想一些情景,作为亲人迟迟不归的理由(29~30节),但另一方面亦只得倚窗切望。这窗户有时成为她的樊笼,有时却像画框一样,突出她为注定失败但仍满怀希望的代表人物(见:撒下六16的米甲,王下九30~32的耶洗别)。
五30掳物 神明命令和国家光荣是初民打仗的借口,但吸引君王和一般士兵前往战场的却是掳物。战利品是财富、权力、制敌(见:申三十一11~12,二十14;书十一14;撒上十四30~32) 。
六1~八35
基甸
六1米甸人 米甸人是住在外约旦南部的一个民族。他们被形容为亚伯拉罕和基土拉的后裔(创二十五1~6),在约瑟夫的记载中,他们是从事贸易的行商(创三十七25~36)。摩西逃离埃及之后,成为叶忒罗之米甸族的一分子(见:出二15的注释),但米甸人并没有参加以色列人征服迦南的行动。在巴兰的叙述中,米甸的长老与摩押人联盟,一同聘请巴兰来咒诅以色列(民二十二4)。米甸领土原本是以亚喀巴湾东岸的阿拉伯半岛西北部为中心,但在不同的时代,米甸人亦有西侵西奈半岛,北入外约旦的记录。虽然在其早期历史中,米甸人似乎是半游牧民族或贝督因性质,但考古学研究却发现早在晚铜器时代(出埃及和士师时代初期),这地区已经有村落、设防城和大规模的灌溉系统。然而现存的古代文献,依然没有一个提及米甸人。但也有学者认为他们就是经常在埃及文学中提及的沙苏人。
六2在山洞中藏身 以色列只有为数极少的设防城,故此他们必须在山林中寻求庇护,才能保全他们的所有和家庭无恙。在这个地区,他们所用的山洞最有可能是迦密山和耶斯列谷西南翼的依朗山('Iron Hills)之间的地区。
六3在收割季节侵略 侵略的时间十分
六3亚玛力人 请参看:民数记二十四20的注释。亚玛力人在内盖夫、外约旦、西奈半岛的广大地区流浪。经外史料没有提及他们,肯定与他们有关的考古证据亦未出现。但考古学家在该地区的勘测却发现了大量来自同一时代,与亚玛力人同样是游牧或半游牧民族的遗迹。
六5骆驼 经文没有清楚说明的,必须小心不可武断假设。圣经明言亚玛力人有无数骆驼,但却没有表示这些牲口是代替战马,用于骑兵队中。实际上有关驯养骆驼的考古证据,显出还要两个世纪,骑兵中才开始有骆驼。无论如何当时代所用的驼鞍,依然证明当时人已经有效地在运输和驮货方面使用骆驼。
六8先知 这是圣经之中第一个不提其名的先知。有关预言和先知各方面的讨论,参看:申命记十八14~22的注释。这人在此被形容为护约者,唯独崇拜耶和华是他信息的焦点。古代近东先知的信息往往包括敬拜对象和方法的劝诫。重要。若是收割季节已过,村民就会妥为收藏谷物,比较经得起攻打。五谷若是仍在田野,侵略者就有充足的粮秣,村民则一无所有。本节暗示侵略在公历4月至5月间发生。一旦失去全年的粮食,全村就会陷入瘫痪状态,故此,吃不完、偷不走的,侵略者会全数毁灭。践踏田地更会对将来的耕种有不良影响。
六11耶和华的使者 古代的国家元首很少有直接的接触。外交和政治上的交流必须倚靠居间者才能达成。担任居间者的使节是己方的全权代表,有资格代替己方说话,亦有他所代表之人的权柄。所代表之人亲临可以得到什么款待,他也可以得到。这种标准的外交礼节,并不是误解使节就是君王。使节所受的款待,只是反映对他所代表之人应有的尊重而已。一切礼物都视为代表己方,而不是使节本人送出的。对代表人所说的话,都视作必然会被准确复述,就如直接向所代表者说出一样。代表人以使节身份说话时,听者都知道他所表达的不是自己的意思,而是他君主的言语、见解、政策、决定。同样,耶和华的使者也是祂的使节,祂王室的公使,全权代表信息之源。
六11俄弗拉 俄弗拉遗址的位置依然未能肯定。可能性最高的地点,是位于米吉多和耶斯列谷摩利冈之间,现代的阿富莱(Affuleh)市。树木往往与默示和神明显现有连带关系,有时更是崇拜场所的标记(见:创十二6,二十一33,三十五4;士四5,九37;赛一29;何四13)。
六11在酒醡中打麦 禾场是广阔的泥地或石地,通常在空旷地方,以便让风吹散麦糠。一般来说,禾场是社群中公用的设施。打麦主要在公历6月至7月间进行,做法是用棒或拉牛在禾捆上践踏。酒醡是在石上凿出来的正方形或圆形凹洞,只能容纳几个人在里面行走。在酒醡中打麦远不及禾场显眼。
六12大能的勇士 天使所用的这个称号惯常译作“大能的勇士”(NIV、和合本),在军事性场合中这是正确的译法。但这用语亦在社交场合中形容过好几个人(见:得二1;撒上九1;NIV:“有地位的人”;和合本则一个作“大财主”,另一个作“大能的勇士”)。这话在此是指社会中能负责、正直的人。
六15至贫穷、至微小 基甸形容自己宗族无能,本人在家中没有地位的话,是与权柄有关。他连在本家本族召集军队的权力都没有,别的支派就更不用说了。有地位的人才有司令权,基甸的意思是他没有这些。

从南面鸟瞰耶斯列平原及摩利冈
六16如一人 新国际本与和合本都将原文“如一人”解作是指米甸人在基甸面前的软弱。但另一个理解是基甸虽然缺乏正式的权柄,以色列人却会在他领导之下联合为一,并肩作战。
六19基甸的祭 基甸形容他想把礼物拿来之时,“礼物”一语是个一般性的字眼,不一定是指祭物,但礼物包括膳食,往往亦与献祭有关。形容该隐和亚伯礼物的也是这个字眼(见:创四1~7的注释),但在该处是指献祭系统中某种的祭(素祭;见:利二)。山羊羔不是牵来宰杀,而是做好才拿来,显出这是膳食不是献祭。这膳食包括山羊肉、汤、无酵饼(因为烹调时间不多)。一伊法约等于半蒲式耳,够做十个直径八至十英寸的薄饼。就当时的艰难环境而言,此举十分阔绰。
六20放在石上 是天使要基甸把膳食放在石上,使之在其上烧尽,由食物变为祭物。磐石有时可作祭坛之用(撒上十四32~34),但通常只是用来流干祭牲的血而已,在此当然无此必要。
六25七岁的第二只牛 经文中提及的可能有两只公牛(NIV没有,但见NASB与和合本小字)。献为祭的是第二只,有人相信用来拆毁祭坛的是第一只。由于只需几只公牛便能繁殖牛群,不少公牛幼时已被宰杀。只有最优良的品种才会留下来供繁殖之用。故此,七岁的公牛必然是上佳的种牛,献之为祭亦必然是极为重要的大事。有些公牛也会留作役用,但通常都经过阉割使之驯服易驾驭。本节的公牛若是两只,第一只则大概是去势的役畜。
六25巴力的祭坛 这坛虽说是基甸的父亲所有,镇中居民的反应却显示这是公用的神庙。以色列境内好几处地方(夏琐、拉吉),都发现了这时代迦南人的庙宇,或露天崇拜场所;多坍东面几英里外的“公牛场址”(Bull Site)就是一例。然而在这些遗址中找到的,大都是直立的石头(masseboth;见:创二十八18~19的注释)和香台,没有什么祭坛。现存最早期的以色列祭坛,是来自公元前10世纪,位于亚拉得的粗石祭坛。这坛八平方英尺,高度几乎有五英尺。
六25木偶 (英文作“亚舍拉柱”),“亚舍拉”一词可以是指丰饶崇拜女神的名字,也可以一如本节,是指某一种祭仪圣物(和合本:“木偶”)。这女神在以色列偏差的多神观念中,是很多人崇拜的神祇,有时甚至被视为耶和华赐福的中保。孔蒂拉特阿吉鲁和科姆废墟所发现的碑文,都反映了这种信念。在迦南神话中,亚舍拉是主神伊勒的伴偶。早在公元前18世纪,她已经在美索不达米亚文献中出现,作为亚摩利神祇阿姆鲁的伴偶。这支作为祭仪象征的柱子不一定有神明的肖像,它可能代表人工树木,因为亚舍拉经常和圣林有关,并且以一棵规格化的树木作为代表。祭仪圣物有时是制造或建造的,但有时亦可能是种植出来的。至于这些柱子在仪式中的用途,却没有什么现存资料。
六31约阿施的辩护 基甸的父亲约阿施向试图为被得罪之巴力复仇的村民抗辩,指出这种案件不是社会能够刑罚的,必须由巴力亲自报仇。因为一旦受到亵渎,神明必须负责审判(见:利十1~3;撒上六19;撒下六7)。约阿施宣称任何私自复仇的人都要被宗族审判,受全族所处分。在古代近东神明亲临保护自己的庙宇和偶像,是更为常见的事。例如,《威德纳编年史》(Weidner Chronicle),就记载马尔都克神如何报应执行仪式不合格的人。同样,自己的偶像被以拦人夺走后,马尔都克又设法把它归还给巴比伦。然而这些报应都是自称为神复仇器皿的人所执行的。约阿施希望能够避免的,正是这种托词。
六33耶斯列平原 耶斯列平原名字的由来,是平原东端的城镇耶斯列。这个肥沃的平原是迦密山脉和下加利利之间的分界,它由迦密山北的亚柯平原起,沿着基顺河向东南延伸,在摩利冈和基利波山之间穿过,在伯善城旁进入约旦河谷。这个全长十五英里(从约念到耶斯列)之平原的宽度,由五至十英里不等。主要商道经米吉多旁的依朗干河(Nahal 'Iron)进入这个平原,故此这地有时又叫米吉多平原,后称哈米吉多顿。这是一个天然的战场,圣经中有很多战役,如:底波拉和巴拉与迦南人的战争(士四),扫罗和非利士人基利波山之役(撒上三十一),约西亚和法老尼哥的战事(王下二十三29),都在此发生。公元前15世纪图特摩斯三世有名的米吉多之役,也是在此制服迦南。
六34~35士师记中之耶和华的灵 在士师记中,与耶和华的灵有关的行动,通常都是召集军队。部落社会没有中央政府,因此要其他支派支持遭遇困难的一两个支派,并非易事。在这种情况下,领袖的尺度是没有正式司令权的他,能否驱使他人跟从。对以色列来说,这是耶和华能力的标记,因为唯独祂才有权柄召集众支派的军队。耶和华是唯一的中央当权者。因此有人召集军队,行使唯独属耶和华的权力(见:士十一29;撒上十一6~8),就是明显的证据,证明耶和华的权柄是在这人里面运行。这是以色列士师的特征之一。
六36~40羊毛的默示 古代近东寻求神谕的方法,是向神明提出是非性的问题,然后让神明透过某种非是即否的机制提供答案。以色列的祭司携带乌陵和土明作为寻求默示的方法(见:出二十八30的注释)。基甸显然不得使用这方法,故此必须想象一个可供寻求神谕的自然现象(其他例证,见创二十四14;撒上六7~9)。他的是非答题是主会否使用他来拯救以色列。求取谕示的方法是按照羊毛整夜留在禾场会变得怎样。羊毛柔软而具吸水性,禾场则是石或硬泥地,预期的结果当是羊毛潮湿而禾场干燥,因为这是自然现象。基甸把它当作对他默示问题“是”的答案。神已借天使宣告祂的用意,基甸在此是给主机会通知他是否已改变计划。但当第一晚的结果是与正常情况完全吻合之后,基甸不免怀疑“沉默”是否表示神的忽略。故此,他倒转了指标,将反常的现象——羊毛干燥、禾场潮湿——视作“是”的答案。在此背后的想法是,提供答案的若是神,祂就必然能够改变惯常现象,暂时撤销自然定律,以求传达信息。古代近东人若要以自然现象作为寻求神谕的机制,大多使用祭牲的肝脏或肾脏(这种占卜方法称为脏卜术;见:申十八10的注释)。
七1哈律泉 哈律泉位于基利波山北面的山脚,耶斯列镇东面约一英里半,耶斯列谷东端的狭窄山隘中。
七1摩利冈 摩利冈在基利波山的正北面,他泊山南面,堵塞耶斯列谷的东北角。交通必须绕过摩利冈的南面,穿过基甸集结军队的山隘,才能到达伯善和约旦河的渡口。米甸人则驻扎在摩利冈西面之耶斯列谷中,距离哈律泉四至五英里,十分接近基甸的家乡俄弗拉(见六11的注释)。
七3基列山 这话极为难解,不少学者相信经文在抄录上出现了讹误。基列山通常是指约旦河东岸的地区,很难与本节吻合。
七5~6喝水的方式 跪下喝水,头浸在水中渴饮的人(一)易于被人攻击,(二)喝水时不能看清敌军的动向,(三)可能有水蛭之危险。另一个做法是平伏(比较不容易成为袭击目标),保持警戒,把水掬到口中,继续留意四面的情形。

哈律泉的洞穴
七13梦 古代近东人通常相信梦具有特殊意义。不独米甸的士兵视之为预兆,偷听的基甸亦然。梦中的象征往往十分隐晦,故此解梦一般来说最好是由专家进行,但梦也有些是颇为清晰易明的。不需要什么专家,都能看出大麦饼代表农夫,帐幕代表牧民。有关梦的进一步讨论,参看:创世记四十5~18,四十一8~16;申命记十三1~5的注释。偷听的话(无意)成为鼓励性预兆的概念,也出现于《奥德赛》书内,婢女表示盼望这是众求婚者最后一顿饭的一幕中。
七16~21基甸的战略 基甸把三队士兵调动到敌营的北、西、南三面(摩利冈在东面)。他们所用的火把是用芦苇一类材料制造,能够长时间闷燃,直至在新鲜空气中挥动为止。瓶子能够在需要用到火把之前,遮掩闷烧的红光。三队士兵都到达预定地点之后,便吹起羊角。备有羊角发信的通常只有几名士兵,其他人需要双手携带武器和盾牌。同样,夜战时也需要分派士兵高举火把来照亮战场,并在周围阻挡撤退。故此,吹号和高举火把的人,一般只占军队的小部分,其余的人则预备打仗。所以当米甸人听见三百号角同响,无数火把围绕时,自然深信大军即将杀进军营。基甸则指示士兵在营周据守阵地。
七22互相击杀 神明使敌军混乱,从而得胜是很常见的主题。何露斯的神话是埃及文献中的例子之一。何露斯神混乱敌军,使他们互相击杀,不留一人。
七22伯哈示他 最普遍的看法认为此地就是耶斯列东面六英里,前往伯善路上的村
落沙塔(Shatta)。换言之,米甸人是绕过摩利冈南面逃走,试图在伯善谷边的一系列约旦河渡口过河。
七22西利拉 在其他经文,西利拉又名撒拉但(书三16)或洗利达。如今大部分学者都把它考证为亚伯米何拉南面八英里,但在约旦河东库夫林哲干河(Wadi Kufrinje)南岸的萨迪叶遗址(Tell es-Sadiyeh) 。
七22亚伯米何拉、他巴 亚伯米何拉
是在约旦河的西岸,伯善以南的地方。可能性最高的地点是伯善以南11英里,伯善谷南端,雅比斯干河从东面注入约旦河之处的阿布苏斯遗址(Tell Abu Sus)。在这遗址的勘测发现了一些来自同时代的陶片。他巴的地点则较难肯定,学者经常把它考证为拉斯阿布他巴特(Ras Abu Tabat)。但这遗址的位置似乎太南,很接近萨迪叶遗址,但不接近阿布苏斯遗址。
七24伯巴拉 此地位置不明,但很明显是在约旦河谷,是亚伯米何拉附近的渡口之一。

从北面看代尔阿拉遗址,疏割

从西面望雅博河谷
八1以法莲人的怨言 每个支派虽然都分到了地业,支派间经常仍有土地上的争执。基甸所发起的军事行动显然会得到一些原本在米甸人控制下的土地。有新土地可供分配,以法莲人自然不想被摒诸局外。此外,当然还有人人都想分得一份的战利品。
八5疏割 疏割是位于雅博河以北一英里,约旦河东面三英里之处的代尔阿拉遗址。在此出土的,有这个时代(铁器时代第一期)的文物。遗址顶部约有美式足球场的一个半大,即一又四分之一英亩。这是个从事青铜提炼工业的小规模城镇。
八6西巴和撒慕拿的手已经在你手里 (和合本无“的手”二字)当时习俗是将已死敌兵的手砍下,来计算造成了多少伤亡。同时代的埃及纪念碑上,刻有战后断手堆积如山的图画。由于米甸二王仍未死亡,疏割的人不愿站在抵抗军的一方。
八8毗努伊勒 毗努伊勒位于雅博河畔,疏割东面五英里之处,现今称为达哈布谢基叶遗址(Tell ed-Dhahab esh-Sherqiyeh)。在当地的勘测证明这时代有定居迹象,但遗址仍未有人正式挖掘。
八9城楼 由于毗努伊勒遗址仍未挖掘,这楼未被发现。但铁器时代城镇的防御系统,通常都包括这种城楼。例如挖掘结果显示,疏割遗址在士师时代末期有一个类似的城楼,其直径差不多有二十五英尺。这种城楼也有可能是城门结构或墙上瞭望站的一部分,而在这时代较为常见的,则是作为本地神庙内护塔的一部分。
八10加各 加各很可能根本不应译作地名。这字在原文中具有定冠词(地名通常没有),其意思是“平地”。这地几乎肯定就是贝卡阿盆地(Beqa'a Basin)。这是一个辽阔平坦的洼地,由西南到东北长五英里、宽两英里,位于现代安曼(圣经称拉巴)西北约七英里之处。
八11住帐棚人的路 一条地方性的路线从雅博河谷上来,从毗努伊勒南行,再转东南与贝卡阿盆地的西南角交会。然而“住帐棚人的路”则当更为偏僻。本节说他们前往挪巴和约比哈的东面。挪巴位置不明,约比哈则通常考证为安曼西北六英里,贝卡阿盆地南缘山脊中部左右的朱贝哈特。基甸若到达约比哈的东面,就必然是绕过贝卡阿盆地的东北端。这一点显示“住帐棚人的路”是沿着雅博河再往东行好几英里路,才转南绕过贝卡阿盆地的南边,在此发动攻势。这条路从毗努伊勒启程约有二十英里,从最初发生战斗的摩利冈则大约有七十英里。
八13希列斯坡 希列斯坡和上文的加各一样具有定冠词,因此大概不是专有名词。“希列斯”是“太阳”的意思,但对于地点的考证没有什么帮助。八章11节注释的考据若是正确的话,这山隘(和合本:“坡”)大概是盆地西南角的出口。它可能是指盆地出口本身上行的斜坡,也可能是指贝卡阿盆地前往分水线的上坡,这分水线是在盆地朝西北通往疏割之路上约两英里之外。
八14一般平民是否识字 苏美尔、埃及、阿卡德、赫人语文所用的楔形文字或象形文字,都是以音节为单位,符号数以百计,以致只有职业的文书,才有时间读书识字。公元前第二千年纪中期发明了拼音文字,由于所用符号不出三十个,识字变成人人可学会。早于公元前17世纪,西奈半岛(塞拉比特卡丁的绿松石矿)已经有奴隶留下的拼音文字铭刻(原始西奈文字〔Proto-Sinaitic〕)。因此,基甸这么容易找到能够写下首领名字的人,并不令人意外。
八14长老 这些长老是统治该城的议会。小镇的议会通常由每家最年长的两个人组成。本节所述的议会可能正是如此,因为长老有七十七人,而遗址的规模(见上文八5的注释)显示本城人口约有二百至二百五十名,即三十至三十五户人。乌加里特文献将“七十七”与“六十六”对应用于象征中,表示数目之大。有关“七十七”的另一个代表性的用法,可参看八章30节的注释。
八16用荆棘责打 这里和第7节所用的动词,在旧约一贯有“鞭挞”的意思。好几处经文用这字形容仇敌被灭(见:弥四13)。基甸扬言要用荆条和枳棘一同鞭挞/毁灭这些首领。这可能是指处死的方式,又可能是指对尸首的侮辱。留意毗努伊勒的人亦同样被处死。
八18他泊山所杀的人 圣经没有提及他泊山有什么战斗。伏击发生时米甸人背后是摩利冈,山冈南面是主要退路(见七22的注释)。他泊山若发生战斗,就是有人试图绕过冈北,经他泊干河(Wadi Tabor)逃到约旦河。从第19节可以推想,基甸必然是派遣家人把守那山隘,阻挡敌军撤退。
八20~21被未成年之人处死 行刑者若是不得其法,或缺乏足够体力或自信一刀了事的话,被人用刀处死是十分漫长痛苦的事。基甸虽把这荣幸给儿子,不难想象这二王为何希望熟手的人执行其事。
八21骆驼的月牙圈 月牙圈所代表的相信是月亮,有好几个在阿朱珥遗址(Tell al-Ajjul)等地方出土。耳环也有些是弯月形的,法拉遗址(Tell el-Fara)和詹梅遗址(Tell Jemmeh)发现了好些例证。
八26一千七百舍客勒金子 创世记二十四22形容一个鼻环可重半舍客勒。耳环若是重量相当,一千七百舍客勒就等于三千四百只耳环了。这数量等于四十二磅金子。
八27金以弗得 以弗得是祭司衣袍的一部分(见:出二十八6~14的注释),在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都是神像和高级祭司的专用衣服。出埃及记三十九3,金子是如何加在织造这服装的每一条线中。本节所述的以弗得可能也是用金线织造,不是金子打成的。基甸寻求神谕既然成功(六30~36),在其他经文中以弗得既然又与神谕有密切关系(它用来安放乌陵土明,见:出二十八30的注释;可以用作寻求神谕,撒上三十7~8)可以推想这件以弗得也是用作寻求神谕的工具。想要求问神明的人,可以前来(付款,靠基甸家族的专家协助)得到答复。
八30七十个儿子、许多的妻 古代统治者的婚姻大都与政治上的联盟有关。想要与这统治者结盟或受他保护的村镇、城邦、部落、国家,都会将首领家族的女儿嫁给宗主,来缔结条约。这是藩属效忠的表示,因为王朝的延续如今对他有了切身的关系。儿子众多表示家族强盛,人丁旺盛就能保证家系不会断绝。对统治者而言,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政府的关键性职位,通常都是由戚族把持。因此在理论上,大家庭才能保证王朝的延续。部分学者相信七十只是惯常表示众多的虚数而已。除了几个圣经的例子以外,乌加里特神话对巴力家族的描述,也是说女神亚锡拉特(Athirat;即亚舍拉)有七十个儿子;在赫人有关埃珥库尼萨(Elkunirsa)和亚舍图(Ashertu)的神话中,巴力则宣称杀死了亚舍图(即亚舍拉)的七十七(或作八十八)个儿子。
八32家冢 这时代的殡葬习俗是几个尸体葬于同一墓穴中。遗体仰天躺卧,私人遗物围绕身旁排列。
八33巴力比利土 巴力比利土是“盟约之主”的意思,是示剑人所崇拜的神祇(示剑位于俄弗拉以南约三十英里,基甸一妾来自此地)。这称号并没有在圣经以外出现,但请参看九章46节有关伊勒比利土的注释。

詹梅遗址
铁器时代初期的政治气候
在晚铜器时代(公元前1550~前1200年),政治强权不断互相争夺巴勒斯坦的控制权(见:书九1的注释)。随着海上民族于公元前1200年来到(见:士十三1的注释),这些强国若非被彻底消灭(如:赫人),就是失去威胁的能力(如:埃及)。到了铁器时代(士师记本段所述的年代),权力僵局已被权力真空所取代。没有强权争取控制本区的结果,是小国开始考验自己的实力,建立地方性的“帝国”。在时代初期利用这时机的是非利士人。后来大卫和所罗门又能在叙利亚─巴勒斯坦建立具有相当势力的帝国,无需担心美索不达米亚、安纳托利亚、埃及的干预。
九1~57
亚比米勒
九1示剑 示剑的原址考证在今日纳布卢斯东面,耶路撒冷以北三十五英里的巴拉塔遗址。可能由于接近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这城作为圣地有极悠久的历史。它位于两山之间山隘的东口,地点极具战略性,故此也成为了重要的贸易中心。早在中铜器时代第一期,法老辛努塞尔特三世(公元前1880~前1840年)的埃及文献已经提及过示剑。按照亚马拿文献(公元前14世纪),示剑是迦南重镇之一,欣欣向荣。耶路撒冷总督向法老投诉说,示剑总督拉布阿尤容许哈比鲁人在全区横行(进一步资料,见:书五1和九1的注释)。古城占地约六亩,四面是圆形的城墙,城门筑在东面,庙宇建于卫城。士师的铁器时代这城没有什么改变。约书亚没有攻取这城,所以没有灭城的痕迹。卫城的庙宇很可能就是第46节提到的巴力比利土庙。第49节提到的破坏可能就是遗址第十一层结束时(约公元前1125年)的瓦砾和灰烬。
九2以色列之长嗣继承权 在古代近东,长嗣继承未必一定是通例。很多文献都清楚表示子女是平分产业。至于统治权的继承,兄弟在某些文化中还比儿子优先。其他文化则由君王指定继承人,有时更需臣民的同意。在以色列文化中,长子一般来说是有某些特权,但产业和职位都不一定是必由长子所得。
九4七十舍客勒银子 庙库付出了七十舍客勒银子来买基甸七十个儿子的性命,显出他们被视为何等下贱(参较:利二十七3,将一个男丁的赎价定为五十舍客勒,而二十舍客勒可以购买一个奴隶)。

从示剑望基利心山

从南面看比雷小镇

示剑的巴力比利土神庙遗址
九4巴力比利土庙 有关巴力比利土的讨论,参看上文八章33节的注释。考古学家在这个时代的示剑城内,只找到一个肯定是庙宇的遗迹(但有部分学者认为其他几个建筑物也可能是庙宇)。至于这庙宇遗迹是巴力比利土的庙宇,或是伊勒比利土的庙宇(见46节),还是这两个名字是指同一庙宇,是现有资料依然未能解决的问题。
九4雇佣兵的使用 示剑般大小的城市人口大约有一千人,故此可以有二百至三百人的军队。然而这些人大部分都应该不会愿意做聘请这些雇佣兵来做的杀人工作。雇佣兵的动机往往都和掠物有关。在本节的情况下,这种事当然不会发生。按照公元前18世纪时马里的军事组织,学者相信庙宇会为有神明支持的军事活动,提供财政上的支持。
九5杀人仪式 基甸众子被“杀在一块磐石上”的话,显示这是杀人仪式。献祭地点通常是祭坛,磐石往往亦可用作临时祭坛(见六20的注释)。这时代示剑卫城庙院中最主要的物件是个巨大的立石,亦可能与这一点有进一步的关联。铲除王位的竞争对手是古代近东甚至历史中屡见不鲜的行径。但按照现有的史料,古代近东却没有杀死竞争对手把他献之为祭的例证。
九6示剑的柱子 希伯来原文的字眼含义隐晦,“柱子”是修改拼法的翻译。现有学者按照考古学的发现,提出这字不当修正,而当译作建筑术语“栅栏”。
九6米罗 米罗最合理的诠释,是解作示剑卫城中设防的庙宇场地(见九46的注释)。米罗通常是指有泥土堆成之人工高台的地区。
九7基利心山 基利心山麓上的人无疑可以让示剑的人听见他的声音。基利心山紧贴城南,天然的音响效果容许本段冲突的发生。距离示剑不远的山脚,有一处突出的山岩,经常被指为本段事件发生的地点。多个世纪以前的庙宇的遗址,当时应该仍然安在。
九8树木的比喻 公元前第二千年纪初期旧巴比伦有一个名叫柽柳和棕树的寓言。两树争辩谁为优胜时,讨论他们各自对王宫的贡献。纳布(Nabu)与塔什默图(Tashmetu)的爱情诗(Love Lyrics)提供另一个值得注意的例证,不同树木(香柏、丝柏等)的树荫被用作保护君王的暗喻。在苏美尔神话《卢加珥埃》(Lugal-e)中,对抗宁努尔塔的敌人是自立为君王的植物。
九9~13橄榄树、无花果树、葡萄树 这是三个对巴勒斯坦经济最有贡献的物产。橄榄油、无花果、葡萄酒是本区主要的食粮和出口货品,因此代表内政修明,外交成功,两者都是君王统治得法的结果。
九14荆棘 很多学者都相信这是指刺黄杨(prickly boxwood)。这种树的叶子极小,除非走进树丛当中,不然不能用来遮荫──这当然是很不愉快的经历。巴勒斯坦气候干燥,经常发生丛林山火。这种灌木燃烧所产生的热力,往往足以点燃大树。亚兰文献《阿希喀尔的教训》中,有一段荆棘和石榴树的对话。
九21比珥 “比珥”在希伯来语中,是“井”的意思;很多城镇名字中都包括这字(如:别是巴的“别”字)。因此要肯定这镇的身份是很困难的事。最为学者接受的看法认为它是示剑以北,耶斯列谷中,基甸家乡俄弗拉附近的小镇比雷。
九25山贼 将城市战略性地建在商道之上的好处,就是路经此地的行商,在此卖货,购入当地货品到别处出售,为本城带来生意和关税。山上若有土匪,示剑对于行商便变得没有吸引力,亚比米勒就会失去原本能够收取的关税。这个使贸易瘫痪的策略,用意是要使亚比米勒破产。
九26迦勒和他的弟兄 这个时代有很多流浪的家族,迦勒和他弟兄这一帮人完全符合了这个描述。这些人被逐离开本城本地,以流浪商旅或雇佣兵身份四处巡回,寻找可以重建家园的地方。亚马拿文献称这种人为“哈比鲁”。
九28种族骚乱 示剑的父亲哈抹是指族长时代已经在当地定居的原住民(见:创三十四)。迦勒的用意似乎是要离间以色列人和希未人(胡利人?)之间的关系。亚比米勒以自己混血的身份,作为可被任命为统治者的理由(见八31,九2)。他同时作为两个民族一员的身份,从前怎样使两方都接受他,如今却成为他被双方摒弃的理由。
九35~37山的影子 迦勒和西布勒站在城的东门往东瞭望,在他们正前方的是阿斯卡尔平原(Askar Plain),东南(乌尔梅山〔Mount el-Urmeh〕)、东北(卡比尔山〔Mount el-Kabir〕)都有山岳。日出之时北山的西麓和南山的北麓(两山都有树林)都笼罩在阴影底下。乌尔梅山顶有一个建于这时代的碉堡,可能是亚比米勒的大本营(41节的亚鲁玛)。
九42攻击出到田间的人 本节所用的字眼可以是指下田耕作(如九27),但也可以是指上阵作战(见:撒下十一23,十八6)。这城虽然驱逐了迦勒,但显然还有一群不愿和亚比米勒牵上任何关系的人在此发动战事。
九43~44伏击 进攻城门的一支伏击部队很可能是来自位于城南的基利心山山麓,在出城的军队正面迎战另外两个部队之时,突袭他们的后方。
九45撒盐 其他经文虽然再没有这做法的例证,赫人典籍却提到过在被灭的城上撒水堇,公元前13世纪的亚述文献又描述撒缦以色一世在遭毁的城撒盐。亚兰的塞菲雷条约中的一条咒诅,亦提到这两种物质。但这些文献都没有解释这行动的目的。有人以为其用意是使田地从此不宜耕作。但不是所有盐都有此效力,并且撒盐之处是城内,不是农田。再者这也不能解释水堇为何有同样的功用。无论是旧约还是古代近东,盐在分别为圣时使用(见:利二11~13的注释)。这一点显示此举是将城净化或分别为圣给神明的仪式。此外,盐又有防止发酵的效用,由于酵象征悖逆,盐不难成为悖逆障碍的代表。最后,盐又象征贫瘠不毛。在一个赫人条约中,立约见证人宣告咒诅说,愿背约者和他一家、田地,都如盐没有种子一样,后继无人。
九46巴力比利土庙 与“伊勒比利土”(NIV;和合本:“巴力比利土”)一名相当的证据,出现于乌加里特版片中一首胡利人的赞美诗中;该诗称之为il brt。伊勒是迦南诸神系统中的主神,“比利土”是“约”的意思。有学者提出杂居于示剑的以色列人和迦南人,可能产生了混合宗教的信仰,将以色列立约之神耶和华的成分,与迦南神明伊勒合而为一。这时代庙宇的遗址在示剑的卫城出土(见九1,九4的注释)。庙宇长一百零八英尺,宽九十二英尺,护墙厚十八英寸。庙院中有一块立石(massebah)。另外有学者提出附近以巴路山的圣地(见:书八30~31的注释),才是巴力比利土庙的地点(因为按照45节,居民是在毁城后才撤退至此),但这里完全没有堡垒的痕迹。
九48撒们山 撒们山在旧约其他地方没有再次出现。有人提出这可能是指基利心山或以巴路山。但为什么要在此使用别名,却难以理解。另一个可能,是它指山谷对面基利心山以南的第二个山脊。
九50提备斯 按照初期基督教的著作(优西比乌),提备斯是现代的图巴斯(Tubas),位于示剑东北九英里。此地没有进行任何考古工作。
九51城中的高楼 这时代城镇共有的特征之一,是城内筑有另一个设防区域,算是一种护城楼。这种护楼通常是一座塔,建于城内地面最高之处。庙宇全区、粮仓、库房都可能建于其内。
九53上磨石 磨石是由两块石头——主要是玄武岩——所构成。下磨石平坦或微凹,十分沉重(有时重达一百磅)。谷物置于其上,用另一块石头磨成面粉。这上磨石比较轻,只有四至五磅重,形状与推磨者的手对称。
十1~5
小士师陀拉和睚珥
十1“小”士师 经文从来没有称他们为“小”士师。这是现代化的名称,用来形容圣经没有记载曾经参与战事的士师。故此,其士师事工必须从另一方面形容。伸张正义是君王的本分,也是这些士师的角色。他们的工作虽然牵涉司法制度,重点却不在此,而是在于治理的各方面。这些人是地区性的统治者。请参看二章16节的注释。
十1沙密 有人认为沙密即是后来北国以色列的首都撒玛利亚。它若非撒玛利亚,其位置便不能肯定。
十3三十个儿子、三十匹驴驹、三十 座城邑 除了是指亲生儿子以外,同样的字眼也可以是指藩属(见:王下十六7),或服事他的人(见:撒上二十五8;王下八9)。本节形容睚珥领土所控制的包括三十座城邑,这些作为藩属的城邑各有统治者(他们通常骑驴子)。赫人神话描述卡尼什的王后一年之内生了三十个儿子。
十4哈倭特睚珥 “哈倭特睚珥”的意思是“睚珥的定居处”。在此是指加利利海东面,耶尔穆克河和雅博河之间基列的地区。
十5加们 加们位置的理论虽多,这些地点却不能提供什么证据。
十6~十二7
耶弗他
十6神祇名单 诸巴力和亚斯他录(即阿施塔特)所指的是迦南的神明,其他神祇则按邦国分别,不提其名号。但另一方面,从政治角度理解每国的神也是没有必要的;因为他们大都是丰饶崇拜或其他代表自然界事物的神祇而已。本节反映以色列的混合宗教倾向和多神观念。古代的多神信仰是个开放式的系统。对于有能力带来灾难或赐福的神明,置之不顾或不加事奉都被视作愚昧的行为。
十8基列 基列是外约旦的一区,南面以雅博河为界(但有时往南延伸到亚嫩河),北界则是耶尔穆克河。
十9亚扪人 亚扪人住在摩押人北面,雅博河附近的地区。亚述记录称他们为在贝南曼努地居住的比特亚扪人。他们在此地定居时,正值以色列的流浪时期。
十17米斯巴 名叫米斯巴的地点有好几个。最有名的一个是在便雅悯支派属地,按考证是耶路撒冷以北约六英里的纳斯贝遗址,但要召集军队在基列开战这地方太远了。雅各与拉班立约(创三十一)之基列的米斯巴是可能性最高的地方,但其位置亦同样不明。亚扪人安营的基列可能就是当时名为基列,位于雅博河以南约六英里,今日名叫哲珥亚德废墟(Khirbet Jel'ad)的小镇。
十18军政总督 面临军事威胁时,由长老或酋长统治的地区往往都甘愿隶属军政总督之下,以求得到保护,甚或铲除敌人。这种政治现实在神话故事中也可得见。在巴比伦创世史诗《埃努玛埃利什史诗》中,马尔都克应允负起迎击年轻神明所带来之军事威胁的责任,就成为诸神系统的元首。学者相信这种安排,就是君主制度在古代近东形成的社会阶段之一。
十一1大能的勇士 经文形容耶弗他是存在,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住一家颇为平常。本节的经文指出遗产才是驱逐的动机。不论作为长子的耶弗他或许能得双分,还是他们平均分配(见九2有关长嗣承继权的注释),少一个人其他人总是能够多分一点。
十一3陀伯地 按考证陀伯是在基列西部,以得来(戴尔阿)和波斯拉(布斯拉香〔Busra ash-Sham〕)之间地区,浩兰山以西约二十英里的陀伊贝(et-Tayibeh)。此地未有挖掘活动,然而同时代图特摩斯三世的城市名单中,它可能榜上有名。个“大能的勇士”。本节所用的字眼不一定有军事上的意味,它也可以是指社会中有名誉或有地位──即能负责──的人。然而在本段,他的名声很可能正是来自他的战功。第六章12节用来形容基甸的,也是同一句话。
十一2私生子逐出家门 必须指出的一点,是耶弗他不是因为家羞或耻辱问题,所以才被逐出家门。因着庙妓和多妻制度的

梅迪内哈布壁画上的海战
十一8~10提供给耶弗他的官位 长老最初提供给耶弗他的职位是基列地的军政总督,但显然仍在长老约束之下。在第9节的谈判中,耶弗他取得了长老之上的权柄,进一步接近了王位(参较第九章亚比米勒怎样在示剑地区被立为王,以及撒母耳记下二1~4大卫单作犹大之王的事迹)。
十一12~13领土争执的谈判 要明白这个谈判,必须首先了解亚扪人和耶弗他共有的概念,是邦国对土地的主权(eminent domain;或作“征用权”)来自神明的赐予。拥有土地的权利是由神明赐予,审断案件和至终(在战争中)维持土地分配,亦须诉诸神明。土地谁属的问题与何人首先在此定居无关,所按照的是神明赐予土地的证据,以及这位神明为祂子民保全地业的能力。
十一15~23耶弗他的宣称 以色列人的土地是取自亚摩利人而非亚扪人的。亚扪人虽或能够声称这地是亚摩利人夺自他们,耶弗他的要点依然是耶和华从亚摩利人手上夺取这地,赐给以色列。纵使亚扪人昔时有什么权利,也因为以色列人多年在此居住不被责难,而宣告失效。有关耶弗他论证之地理问题的讨论,可参看民数记二十一章的对应注释。
十一24基抹 基抹以作为摩押人的国神为名。公元前9世纪的摩押石碑(Moabite Stone;又称米沙碑文)形容他带来战事上的胜利,一如耶和华之于以色列。亚扪的国神通常是米勒公(王上十一5、33;NIV:“摩洛”)。基抹虽被摩押人取为国神,其名字之变体卡米什(Kamish)在埃布拉神祇名单中出现,并且在当地筑有庙宇,显示远在摩押人之前,于公元前第三千年纪的叙利亚,基抹已经在出现在闪族神祇的名单之上。某个亚述的神祇名单显示基抹(卡穆什〔Kammush〕)亦即冥神匿甲。至于基抹与何种自然现象有关,仍然未能确定。同样在出土文物中,亦未有公认为基抹的图像。
十一26年代小注 耶弗他指出以色列人拥有这地已经三百年的历史。虽然无疑是约整数,这数目仍然支持公元前15世纪而非公元前13世纪征服迦南的理论(见:出十二有关出埃及日期的介绍,第91页)。学者一般认为耶弗他约在公元前1100年左右。这日期不可再晚,不然就容不下撒母耳、大卫、所罗门了。虽然耶弗他即使资料有误或故意夸大,对于圣经的可靠性都没有影响,但以色列人住在当地如果只有他说的一半时间,却很难相信这论证会有什么力量。
十一29耶和华的灵 耶和华的灵再次与大军的召集发生了关系(参看六34~35的注释)。耶弗他虽然得到权柄统率基列,在玛拿西其他地区如巴珊(基列以北)和约旦河西的广大范围,他都没有正式的地位。
十一29军队的动向 鉴于米斯巴的位置不能肯定,本段并没有足够的具体资料,来重构耶弗他如何集结军队。
十一30许愿 愿是有条件的承诺,通常是给神献上礼物(进一步资料,见:创二十八20~22;利二十七2~13;民三十2~15的注释)。克里特王伊多梅纽斯(Idomenus,大致与耶弗他时代相同)的愿,是古典文学中与耶弗他之愿对应的案例。他在洗劫特洛伊城归回时遭遇暴风之险,因此和耶弗他一样许愿,结果要献上儿子为祭。通常求神帮助的祭物是在开战之前献上的(见:撒上十三8~12)。如果战前是没有可能或没有机会献祭的话,不难想象会有人许下耶弗他一样的愿。耶弗他另一个做法是将掠物献给神(参较:民二十一2),但对于以色列境外的城市来说,这样做大概是不合宜的。
十一31耶弗他预期会看见什么 牲口确实是在以色列人的住宅之内居住,但动物是不会出来欢迎人的。狗不住在家中,不养为宠物,也不宜献祭。再者,就耶弗他大胜的程度和重要性而言,单纯献牲为祭亦不相称。可见耶弗他必然是预期要献人为祭(有关古代近东以人为祭的讨论,见:创二十二1~2;申十八10的注释)。
十一31燔祭 本段所用字眼在圣经出现二百五十余次,每次都是描述真祭物烧在坛上,从没有比喻上或象征性的用法。有关燔祭的讨论,可参看利未记一3~4的注释。描述杀人献祭的创世记二十二2和列王纪下三27,用的也是这个字眼。
十一33占领的范围 耶弗他占领的范围包括二十个城市,记名的有3个。考古学家在这地区发现了不少小型的城堡,有圆形的瞭望楼。这二十个城镇可能有不少都是这个模样。有名的亚罗珥城位于亚扪属地的南界,亚嫩河转南之处的峡谷北缘。但本节中的很可能是比较接近拉巴的另一个同名城市(书十三25同)。亚备勒基拉明大概是图特摩斯三世城市名单中名叫krmm的城镇,但这城镇的位置不明。依照后期的希腊史料,米匿立于希实本和拉巴之间,初步考证为乌姆巴萨廷(Umm el-Basatin)。虽然这些地点仍有不明朗之处,耶弗他却很明显不只把亚扪人驱逐出属以色列的基列境外而已,他实际上是入侵了亚扪,攻取了不少的戍楼,其中绝大部分都在拉巴和希实本之间。
十一34庆祝凯旋 扫罗和大卫的庆典(撒上十八6~7),是少女唱歌跳舞欢迎战士得胜归来的例证;出埃及记十五20~21米利暗之歌在一定程度上亦与之相同。按照出土的浮雕,耶弗他女儿的“鼓”不如现代的铃鼓(NIV作"tambourine")会叮当作响,而是圆框一面蒙皮的手鼓。
十一34独生儿女 按照古代近东的通俗信仰,后裔对去世祖先的尊崇对于死者身后幸福有莫大关联。虽然不受圣经所赞许,以色列人有时亦持类似的观念。在盟约的背景下,作为立约团体的一分子,每家都得到一分地业的赐予,家系断绝就是地业被剥夺。不论所持的是何种世界观,独生儿女死亡不论在观念的层面上,还是个人感情的层面上,都是很大的打击。
十一35裂衣示哀 撕裂衣服和发上蒙灰一样,是古代近东常见的示哀方式。乌加里特《阿赫特史诗》(约公元前1600年)是个经外的例证:故事主人翁的姐妹预言旱灾来临时,撕裂父亲的衣服。此举往往是为亲人、朋友、要人之死(撒下三31)致哀。但也可以是面临重大损失的表示,上述的乌加里特例证、民数记十四6和本段都是如此。
十一35~36违愿 许愿是崇拜者召请神明同作协定的宗教行动,故此不得违背,免得惹起神明不悦(见:出二十7不可“妄称”神名的命令)。愿虽不得违背,律法中却有宽容的余地,愿牵涉以人为奉献对象之时尤然(见:利二十七2~8的注释)。耶弗他对这漏洞显然一无所知。
十一37流浪山头两个月 在乌加里特的迦南史诗《巴力与摩特》中,身为处女的阿娜特神流浪山头,为失落丰饶悲哀,因为巴力已经死亡。因此为失落丰饶而流浪山头的主题,可能与耶弗他女儿的要求有关。按照早期美索不达米亚的信念,死亡被人哀悼的是“赐腹中胎儿生命”的杜木兹神(圣经中之搭模斯)。两个月的时限可能与以色列的一“季”有关。基色历法(公元前10世纪)将一年分为八期,其中四期长两个月,另外四期长一个月。第二个两个月长的期(撒种)是在丰饶问题最为显著的冬季。
十一39还愿:女子在圣幕事奉? 部分诠释者提出耶弗他的女儿没有被杀献祭,而是分别为圣在圣幕事奉,终身禁欲。终身奉献在圣所事奉(撒上一28的撒母耳)和女子在圣所事奉(出三十八8;撒上二22)的例子都不是没有。但女子许愿禁欲或终身分别为圣,在圣所中事奉的例证却不存在。就整个古代近东而言,奉献在圣所事奉通常表示作为娼妓,与禁欲无关(见:申二十三17~18的注释)。这种奉献一般被视为与献儿子为祭同等。最重要的一点似乎是旧巴比伦时代(公元前1800~前1600年)称为纳第图(naditu)的一类女子。她们与庙宇的关系是作为“神祇新妇”,因此不得结婚,但不一定要禁欲。汉谟拉比法典提到男子与纳第图结婚的案例,但在这情况下她并无子女。
十一40哀哭 新国际本译作“纪念”(commemorate)的字眼含义不明(它在圣经中只于本节和士师记五11出现,后者和合本译作“述说”),但却是圣经对于这个每年奉行之日子的唯一形容,解经家只得揣测其性质。但不清楚了解它的性质,就难以提出古代世界的对应例证。在旧巴比伦时代,纳第图(参看上文的注释)每年为死而无子无女的人执行某些礼仪。本段的背景反映这个奉行四天的节期在某一方面,是丰饶失落的致哀期(见上文十一37的注释)。
十二1北方 撒分(NIV)的大约位置很清楚,但其确实地点学者却无定论。约书亚记十三27把它列于迦得境内的疏割旁边。学者一般认为它是疏割(代尔阿拉遗址)北面两英里的科斯遗址(Tell el-Qos) 。
十二1以法莲人的怨言 以法莲人素有好争斗的倾向(见八1与基甸的争论和该处经文的注释),基甸虽能安抚他们,他们的怨言在此却升级成为内战。以法莲的地业在约旦河彼岸,取自亚扪人的土地并无寸土是分给他们的。此外不得忽略的一点,是以色列支派各为独立单位,使之团结的是共有的信仰和遗产。他们愿意承认的正式领袖,只有国神耶和华,以及各支派的长老和宗族的首领。耶弗他违反了这传统,因为他得到了正式的统治地位(见十一8~10的注释)。其他支派可能视之为威胁。
十二4基列人为叛徒 以法莲人试图否认基列人的支派地位,以求驳斥他们拥有领土的权利。在历史上,基列人是玛拿西支派的宗族之一。称他们为以法莲和玛拿西的混血儿,就是不把他们视为正式的宗族支派,有权拥有地业,反将他们当为擅占空地的人。这是以法莲试图巧取豪夺土地的伎俩。
十二5约旦河的渡口 本节所指的是位于雅博河汇流之处以南,亚当城旁边的几个渡口(见:书二7的注释)。
十二6古希伯来语发音方面的歧异 古代近东的闪族语言之间,部分子音的发音略有不同。其中一个歧异之处是希伯来语的子音sh综合了乌加里特语(类似迦南语)sh和th两个子音。如是者希伯来语的“三”字shalosh,在乌加里特语是thalath,在亚兰语则是talat。最重要的一点是亚扪语也有这个th的子音变化,以法莲人和基列人发音不同也是因此之故。与其说是方言有别,不如说是地区性的变化。要不加练习就咬准母语所无的子音,对任何人都是极困难的事。伦斯堡(G. Rendsburg)对当时情况的重构,最能符合语言和上文下理的细节。以法莲人平常将“示播列”读作shibboleth,基列人则和亚扪人一样,将这字读作thibboleth。基列人遇到怀疑是以法莲人的人之时,逼使他们说thibboleth,然而以法莲人只能说出sibboleth。“示播列”一字可以有“穗”或“急流”两个意思。照当时情形后者较为合理。
十二8~15
小士师以比赞、以伦、押顿
十二8“小”士师 经内经外都再没有关于这几个人的史料。有关其职事的讨论,可参看十章1节和二章16节的注释。
十二8伯利恒人 学者一般认为本节的伯利恒不是犹大境内,耶路撒冷南面几英里的那个,而是西布伦境内,加利利山地之内,耶斯列谷北面不远的伯利恒。但这说法的唯一根据,是因为以伦和押顿都是来自这区域。
十二9政治性婚姻 古代统治者的妻子儿女,通常都是他政治联盟的代表。想要与这统治者结盟或受他保护的村镇、城邦、部落、国家,都会将首领家族的女儿嫁给宗主或他儿子,来缔结条约。这是藩属效忠的表示,因为王朝的延续如今对他有了切身的关系。儿子众多表示家族强盛,人丁旺盛就能保证家系不会断绝。对统治者而言,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政府的关键性职位,通常都是由戚族把持。因此在理论上,大家庭才能保证王朝的延续。第9节显示这是一个庞大的政治联盟网络。
十二12西布伦地的亚雅仑 著名的亚雅仑镇和亚雅仑谷是在分配给但支派的地业之内,不是本节所述的地方。此地位置至今不明。
十二13比拉顿 比拉顿按考证是撒玛利亚东南偏南六至七英里外的村落法拉塔(Farata) 。
十二14四十个儿子、三十个孙子、 七十匹驴驹 很难断定这些儿孙究竟代表政治联盟(见十3的注释),还是他所统治之宗族的大小(见上文十二8的注释)。本节提到驴驹支持第一个看法,提到孙子则支持第二个看法。
十三1~25
参孙出生
十三1非利士人 士师记和撒母耳记上下闻名的那些非利士人,是公元前1200年从爱琴海一带移居至巴勒斯坦之海上民族的一部分。学者一般相信就是这海上民族,驱使赫人帝国衰亡,并且摧毁了叙利亚和巴勒斯坦沿海多个城市,如:乌加里特、推罗、西顿、米吉多、亚实基伦等;然而他们牵涉在这些地区只有间接证据而已。位于梅迪内哈布的著名壁画,描绘了他们和埃及法老兰塞三世打仗的战况。描述特洛伊城之围的《荷马史诗》,也反映了这个大规模的人口转移。这些来自克里特、希腊、安纳托利亚的人,大概以塞浦路斯岛为发动攻击的基地。海上民族被逐出埃及之后,这个后来被称为非利士人的部落在巴勒斯坦南部沿海定居,建立了亚实基伦、亚实突、以革伦(米克纳遗址)、迦特(萨非遗址)、迦萨五个都城。
十三2琐拉 琐拉今名萨尔阿(Sar'a),位于梭烈谷内,在耶路撒冷西面十六英里之处。梭烈谷是沿海平原经萨非拉前往耶路撒冷附近山地的主要通道。
十三2不育 不育往往令妻子易受丈夫欺凌,因为按照大部分婚约,这都足以构成离婚的理由。此外,丈夫又会因此另立妻妾;新妻若能生儿育女,地位便在家中提升。但家庭斗争和精神压力却非经文的重点。玛挪亚妻子的不育,是显明日后参孙生命事业是超乎自然的因素之一。
十三4~5拿细耳人的愿 拿细耳人的愿和古代近东大部分的愿一样,都是与神明所立的有条件协议,以献祭作为应允所求的回应。拿细耳的愿与众不同之处,是在献祭之前的禁戒时期。参孙的情况更是可圈可点,因为他的守戒时期不止几日或几周,而是一生之久。有关拿细耳之愿的详细讨论,参看:民数记六1~21的注释。
十三5头发在仪式上的重要性 公元前9世纪一个腓尼基的碑文,记载某人向女神阿施塔特还愿时,将剃下来的头发奉献。经文没有讨论头发剃下来要怎么处理,这一点十分重要。它不是如上述的碑文需要献上,也不是如其他文化需要安置在庙宇或圣殿中。所奉献的头发是未剃的,不是已经剃下的。按照初民的想法,头发(以及血)是人生命精华的主要表征之一。故此,感应法术经常以它为原料。例如被称为先知的人向马里君王传达信息时,习惯附上一束头发。使他们可以用占卜来断定这先知的信息是否可信。参孙家乡琐拉沿梭烈谷西行五英里半之处,约在琐拉和属非利士的以革伦城的正中间。在当地的挖掘找到了这时代有人定居的证据,但对于圣经记述并不能提供新的了解。
十四2父母安排的婚事 古代近东到处都视婚姻为宗族间的结合(动机往往与经济有关),所注重的是家庭地位,不是要配合有情人,使之终成眷属。因此这些结合的安排,是由各家之主操纵的。何时结婚、结婚对象,都由父母决定。当事人往往尚在孩提时代,已经互相许配。内族通婚——即与同一支派或村落的人结婚——十分常见,在以色列尤然,因为地业和所属支派有密切的关系。即使是有自由挑选对象的人,也必须倚靠父母出面谈判财务事宜,即聘礼(见:创二十九18~20的注释)和妆奁(通常是财物);这两样都归新妇所有。然而无论是古代近东还是圣经,有关聘礼的讨论都远比妆奁为多。
十四3未受割礼 古代近东好几个民族都奉行割礼(见:创十七9~14的注释),非利士人则否。这句话与身体特征和社会习俗无关,而是识别以色列为民族的立约记号。
十四5~6狮子 古代君王英雄经常夸耀其猎狮技巧。跨立于战车之上的法老手持弓枪,面对狮子,是埃及绘画常见的场面。亚述君王亦同样号称拥有数以百计的狮子作为狩猎的纪念品。哈拉夫遗址(Tel Halaf)一幅浮雕(约公元前900年)描绘勇士执剑与狮子搏斗。其他的古代英雄如苏美尔王吉尔伽美什和希腊传说中的赫拉克勒斯,也有空手击毙狮子的成就。狮子在巴勒斯坦的森林地带十分常见,在这时期琐拉和亭拿之间梭烈谷附近地区都是森林。
十四6耶和华的灵 耶和华的灵从前在本书出现,都是在召集军队成为战略性问题之际介入其事(见六34~35,十一29的注释)。神的灵将只有神才能赐下的权柄给予士师。于参孙而言,所给予的不是权柄而是体能。耶和华的灵多次临到参孙(见十四19,十五14),但他不是每次都做出了超常的作为。共通之处是他每次攻击和被攻击时,神的灵都介入其事。
十四10为新郎而设的筵宴 这是婚礼的第二个阶段,发生在结婚正式宣告之后。完婚是传统七日筵宴的高潮,有时在婚筵的第一晚举行。按照圣经的描述,典礼在帐篷底下进行(诗十九4~5;珥二16)。乌加里特文献中凯雷特王的故事也有描述他与胡赖(Huray)结婚时的筵宴,只是没有提供细节。
十四11三十个陪伴 新郎的陪伴来自新娘的本族或本村,支持新人结合。这些人的责任不明,可能是作为新娘的保障,调查新娘在夫家是否得到合理的待遇,她若遭丈夫离弃,可能还要负起供养她的任务。
和合本“众人看见参孙”一语,部分古卷作“因为他们惧怕他”。这若是正确的读法,本节可能暗示出席人数这么多,可能是因为有恫吓的成分。如此便能解释这些陪伴为什么在第15节宣称他们是被逼前来受人抢劫。
十四12谜语 谜语的基础通常是所用字眼含义双关。表面是字眼一般的用法,但要解谜却须猜到字义较不常见的一面。有学者
十三15~16款客筵席 当时待客的风俗,是对于任何到访的陌生人,都要提供憩息的机会,使他们能够恢复精神,用一顿膳,目的是保证陌生人可以成为朋友。对象所提供的是预言之时,这一点当然更加重要。新鲜肉食最显慷慨,因为这不是他们日常所吃的食物。
十三17名字的重要性 当时人相信名字和本人的本体和精髓息息相关,对于行法或施咒亦十分重要。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名字是施恩和信任的意思,从人的角度而言,更是自甘敞开的表示。十诫不许以色列人用耶和华的名字施法,试图控制祂。但玛挪亚在此并无恶念,也无意用这名字来召请神明。经文显示玛挪亚不知这是超自然的访客。因为他如果是先知的话,有人公开对他准确的宣告表示满意,自然会提高他的声誉。知道名字,才能如此报答这位先知。
十三19素祭 本节形容素祭的字眼是“礼物”和贡品的意思。献这祭的意思是表示尊重和崇敬,同样的字眼在乌加里特语和阿卡德语中(即迦南和美索不达米亚),亦有相同的用法。这种祭通常是在庆典而非忧伤或哀悼之时献上。一般来说只有一部分烧在坛上,象征式地献给主,其余留给主持典礼的祭司。素祭的材料是谷物、油、香。谷物是小麦磨成面粉之后留在筛子中的粗面粉。油是橄榄油;易燃,烹饪时可作酥化剂。香是乳香;用一种只产于阿拉伯半岛南部和索马里的树木胶脂制成。素祭只用小量的乳香,全数用闷火慢慢烧尽(进一步资料,见:利二的注释)。

亚实基伦的遗迹受到海浪侵蚀
十三19在石上献祭 食物放在石上,就变成了祭物,在其上烧尽。磐石有时可作祭坛之用(撒上十四32~34),用意有时是流干祭牲的血。
十三22忌看见神 神明有可畏、不可接近的荣光,并非以色列神学独有的概念。美索不达米亚的神祇也是借其神圣光辉梅岚穆来显示权能。然而这种展示虽能令人丧胆,却不会使人丧生。经文中也能清楚看出这位使者并没有梅岚穆一类的荣光,因为玛挪亚没能看出他超自然的身份。古代近东文学之中并没有对应禁忌的例证。
十三24参孙之名 参孙之名是意为“太阳”的希伯来语名词的一个形式。在他家南面两英里之处的小镇伯示麦,名字是“太阳之居所”或“太阳之庙”的意思。拜祭日头是已知的以色列异端宗教行为之一(王下二十三11)。部分学者甚至提出在某些浮雕(他纳的香台)和文学(如:诗八十2~3;申三十三2)中,耶和华有时被描绘为太阳。
十三25玛哈尼但 玛哈尼但的意思是“但(支派)的营”,因此很可能不是指长期有人定居的地点。琐拉和以实陶(代尔舒贝布废墟〔Khirbet Deir Shubeib〕)相隔只有一英里,但这两个城镇中间流过的克萨朗干河(Wadi Kesalon)畔有一个水泉,可能就是本节所指的地方。
十四1~十六31
参孙的英勇事迹
十四1亭拿 亭拿今名巴塔希遗址,位于提出参孙谜语的表面,可能含有粗鄙(描述筵宴中饮食过度的结果)或淫秽(形容即将进行的洞房)的意味。但这两个理解,本身似乎都是过于隐晦,不足以构成谜语的表面意思。在同时代的希腊传说中,莫普苏斯(Mopsus)在特洛伊城被掠后,以谜语挑战率领亚该亚大军离开的领袖之一卡珥赫斯(Calchus)。引人入胜的一点是后来创立亚实基伦城的,据说就是莫普苏斯。
十四13三十套衣服 本段所述的三十套衣裳是特殊场合穿着的盛服。在今日就等于是三十套三件式的西服。正如西服底下需要衬衣,这些绣花的衣裳底下也必须穿着本节提到的里衣。
十四14蜂蜜在尸骸中 爱琴海一带(非利士人的本乡)的文献也有蜜蜂在大型动物尸骸中筑巢的主题。因此这谜语是非利士人所能解答的。
十四18以谜解谜 参孙的朋友解答他的谜语,又同时提出新谜语,透露了他们得到答案的途径。蜜和狮子是参孙的谜底。但有什么是比蜜还甜,比狮子还强呢?答案当然是女子的诱惑。参孙立时破解他们的谜语,显出他猜谜技巧之高。他又以一个双关语作为回应。“用别人的母牛犊耕地”是“设身处地”的意思,但也有骚扰他妻子的不良含义。
十四19亚实基伦 地中海边的亚实基伦位于特拉维夫南面差不多四十英里。其遗址占地一百五十英亩,由于是非利士人五大城市之一,有大规模的城防设施。亚马拿时代(公元前14世纪)统治这城的迦南人名叫伊德雅(Yidya),亚马拿档案中有好几封信都出自他的手笔。非利士人于公元前1175年左右开始在此定居。参孙的事业开展的时代(铁器时代一期),亚实基伦至少在北坡设有防御工事、护坡(城墙外防止敌军逼近的斜坡)和泥砖建筑的高塔。从亭拿到亚实基伦约有二十五英里的行程。至于他为什么不前往比较接近的以革伦、迦特甚至亚实突,却不清楚。
十四20婚礼的结局:妻子给了别人 妻子给了参孙的陪伴并不表示有暗中偷情的存在,而是正当的措施。陪伴在婚礼中的角色是保证妻子即使被离弃——她家人相信此事已经发生——仍能继续受到供养。巴比伦一篇对伊施塔女神的祷文祈求愤怒的年轻人能够回到住在岳家的妻子,与之相连之仪式要使她怀孕。
十五1割麦子的时候 这个地区收成小麦的时候是公历5月底。
十五1带着一只山羊羔 新人虽在婚筵的第一晚完婚,新娘却经常不在七日宴会结束之后与丈夫同住。此后数月,丈夫可以携带礼物到她父家探访新娘(并且留宿一夜),直到做完搬迁准备为止。巴比伦的习惯是四个月。其用意大概是作为试验期,看看妻子会否怀孕。
十五4三百只狐狸 学者相信译作“狐狸”的字眼比较广义,也可以是指豺。在此所用的很可能是豺,因为较为实际。狐狸独自觅食,豺则成群出没。要捕捉这么多狐狸不但需要很多时间,狩猎范围亦须相应增大。豺可以成群捕猎,故此较容易办得到。在这时代这两个品种都是巴勒斯坦固有的野兽。
十五5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 堆集的禾捆是指已经割下堆起,有待打禾的庄稼。未割的禾稼则仍在田间。橄榄和葡萄要几个月后方可收成,但这场大火依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十五8以坦磐 伯利恒附近有一个名叫以坦的小镇(代下十一6),但它在东面太远的地方了,再者,参孙也不在城内。最多学者支持的地方,是参孙家乡琐拉附近,梭烈谷山坡上的阿拉克伊斯玛因('Araq Isma'in) 。
十五9利希 利希(即“颚骨”)究竟是地名还是形容,并未有定论。阿卡德语用“颚”字来形容地区的边界,旧约虽然没有这用法的例证,部分学者觉得士师记在此是这意思。相信这是地名的学者一般把它考证为伯示麦附近,前往耶路撒冷方向,犹大境内的西亚格废墟(Khirbet es-Siyyagh)。此地距离琐拉和以坦磐约两英里。
十五13新绳 埃及古墓找到的绳子是用蒲草或枣椰树的纤维制造。在以色列,一种名叫麻雀草(sparrow-wort)的沙漠丛树则是最适宜、最方便造绳的材料。新绳没有旧绳脆硬,因此也比较坚韧。
十五15驴腮骨 驴子的腮骨(下颚骨)大约有九英寸长,重不及一磅。它形状微弯,可能仍有不少牙齿,增强其杀伤力。
十五19水的供应 沉积岩在石面底下,有时有可以聚水的囊穴,击打石面就能放出里面积存的水。但经文没有交代神怎样打开石头。
十五19隐哈歌利 这地区没有找到与本段细节吻合的水泉。
十六1迦萨 迦萨是非利士人五大城市之一,位于亚实基伦西南十二英里左右,距离地中海岸约三英里。在亚马拿时代,它是本区最重要的埃及行政中心。这个占地一百三十五英亩的城址,在沿海平原南面的入口,通往埃及的主要商道旁边,坐落于全区地势最高之处。埃及浮雕描绘这城在公元前13世纪有良好的防御设施,但有限度的挖掘并没有发现什么旧约时代的文物。
十六3城门的结构 经文提到城门的三梭烈谷一带。主谷约在耶路撒冷西面十三英里,是个长约三十英里的干河河谷的一部分。这河谷从耶路撒冷附近的山区,往西北延伸到地中海,也是沿海平原通往耶路撒冷一带之犹大山地的主要通道。
十六5非利士人的首领 非利士人的五个首领似乎地位相同。用来形容他们的字眼很可能源自非利士的语言,大部分学者都相信这字可以溯源到海上民族的语言(希腊语或其他印欧语系的语言)。在未发现进一步资料以前,要进一步分析其政治状况是不可能的。
十六5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 一千一百个部分:城门本身(门扇)、门框、门闩。两扇城门的门枢通常是安装在埋于土中的石臼中。门两旁的是门框,用木制成,安牢在墙上。铁器时代一期的城市很多都不建城墙,而在城周兴建紧贴一起的房屋以充当城墙。门闩可以在门上滑动,末端套入门框上的插口,然后用一系列小木钉锁在门的托架上。因此在城门关锁以后,没有钥匙就无法出城。由于迦萨的古城至今未被考古学家所发现,因此对于这门,很难有更详尽的细节。这时代的门洞宽度可达十二英尺,有些则只有六英尺宽。
十六3希伯仑前的山 希伯仑在迦萨东面计有四十英里之遥,并且全部是上坡路,但经文不是说参孙把城门搬到希伯仑附近。本节的用语经常可以解作“前往希伯仑的途中”(如:书十三3)。他在往希伯仑的大道上出发,把城门丢弃在途经的某个山头上。
十六4梭烈谷 参孙的活动范围主要在舍客勒银子是数额极巨的款项,如俗谚所说:足以作为君王的赎价(见:撒下十八12)。劳工的年薪只有十舍客勒,四至六百舍客勒已足买下一片土地了。相比之下,五个首领的五千五百舍客勒银子就是平均年薪的五百五十倍。假定今日的平均年薪为二万五千美元,他们所提出的就是一千五百万美元的赏格了。
十六5非利士人对参孙气力的信念 非利士人相信参孙的大力是有秘密,可以被人发现,并且可以利用来使他软弱的。可见他们认为参孙的能力,是基于超自然或法术的因素。参孙了解这一点,所以向他们提供捆绑他的法术。正如今日迷信的人认为只有银子造的子弹才能杀死狼人,古代传统亦同样相信某些物质具有辖制超自然现象的法力。赫人文献称之为“接触与转移礼仪”的一类法术。这些礼仪使用不同颜色和材料制造的毛线或绳索来辖制法力。
十六7未干的青绳子 新鲜的细绳或弓弦有时是用牛肠制成(NIV:“新鲜细绳”,和合本:“青绳子”)。苏美尔文献提到弓弦是用绵羊的腿(大概指腿腱)或公绵羊的肠制造。乌加里特文学则提及公牛的腿腱。这些绳索通常要风干以后才可使用。又有学者相信所用的是静脉。七条之数也显示此举和法术有关。
十六11新绳 请参看十五章13节的注释。
十六13~14织布机 这时代的织布机有平台式和竖立式两种。按照本段的描述,大利拉的织布机似乎是前者。四根柱子照长方形排列,钉在地上。经线按一定的间隔系在两边的长棒上,长棒则在柱子之间把纱线绷紧。长棒扣在柱后之时,纱线应是拉紧与地平行,以待纺织。纬线则系于梭上,并以横杆交替分开经线,使梭可以拉着纬线在其中穿过。纬线就位之后便可以用橛子钉住,使之紧贴前面的纱线。参孙发挥想象能力,提出要用自己的头发代替纬线。从法术的角度而言这当然是合理的做法,因为他们相信生命精华是在头发之中,纺织则是约束性的行动。参孙一蹴而起,同时拉动了整个织布机,把绷紧了布的长棒在四根柱之间拔了出来。
十六13七条发绺 当时男子有束发甚至把发束卷起的习惯。参孙的发型是七条发绺(后面一束,两侧各三束)。
十六17拿细耳人 有关拿细耳人的愿和头发意义的讨论,参看民数记六章的注释。参孙虽然多次违愿,但他的愿只需更新便可。剃头则不同,因为这是结束誓愿的方法。
十六17~19剃头而失无敌之能 按照阿波罗多罗斯(Apollodorus;公元前2世纪)的记载,这概念在爱琴海地区的初期文献中有好几个例证。其中一个是迈加拉(Megara)王尼瑟斯(Nisus)的故事。他的长发使他所向无敌,但他的女儿斯库拉(Scylla)却爱上了他的仇敌克里特王弥诺斯(Minos;公元前17世纪),因而剪下了父亲长发的一部分,使弥诺斯能够战胜。特勒博阿(Teleboea)王特雷拉奥斯(Pterelaos)也遭受了相似的命运(也是来自阿波罗多罗斯的史料)。使他长生不死的头发,也是被爱上敌人的女儿剃掉。来自爱琴海地区的非利士人可能也熟知这些故事。若然,参孙提出来的办法对他们来说就很合理了。
十六21剜出眼睛 大部分例证来自美索不达米亚。当地的习惯是剜出战俘的眼睛或割掉他的舌头。
十六21铜链 手铐和脚镣在古代近东都有使用,就当时而言,青铜是合理的材料。即使到了铁器时代,青铜依然是镣铐的材料(耶三十九7)。参孙很可能手脚都有镣铐。
十六21推磨 将谷粒磨成面粉用的通常是磨石,这是社会阶层最低之人的工作。手磨(又称鞍磨)是古时家用的基本设备之一,用两块石头制成(参看:士九53的注释)。美索不达米亚的大型磨坊往往充作监狱工场,但囚犯所用的依然是手磨。由驴或奴隶推动的大型旋转式石磨要到旧约时代之后才发明。埃布拉的王宫有一个存放了十六个手磨的房间,相信是囚犯磨面之处。在磨坊工作的通常包括战俘、罪犯和欠债不还的人。
十六23大衮 有证据显示早至公元前第三千年纪的马里,大衮已经是闪族诸神系统中重要的一员。他在公元前第二千年纪上半受亚述人所崇拜,乌加里特文学又奉他为巴力哈杜(Baal Haddu)之父。乌加里特城的大衮庙比巴力庙还大。故此学者一般假定这神祇不是非利士人从爱琴海故乡带来,而是在到此落籍之后才采纳的。学者经常视之为五谷或风暴之神,但仍都有臆测成分。
十六25叫来戏耍 参孙所提供的娱乐大概是针对他的瞎眼,与他的机智和大力无关。把障碍物放在他面前,殴打和绊倒他,都是在陌生地方虐待盲人的无数办法之一。

从伯示麦看琐拉和以实陶

琐拉的参孙墓
十六29庙宇结构 卡西勒遗址(古名不明,但居民是非利士人,位于今日特拉维夫市内)和伯善的庙宇,是考古学家所发现,唯一来自这个时代的非利士人庙宇。但拉吉的庙宇也颇有帮助。这些庙宇通常在中央通道之处,筑有柱子支撑屋顶(可能部分露天)。这时代庙宇的柱子一般是木制,安放在石台之上,屋顶的重量使之不会移离本位。在铁器时代一期,卡西勒遗址庙宇面积最大之时是二十五乘四十五英尺。伯善的庙宇中厅有两根柱子,这庙呈正方形,每边四十五英尺。位于拉吉卫城之晚铜器时代的庙宇(时代较早,且是迦南人的庙宇)亦有相似的设计:中厅有两根柱子,但地方较大,有六十乘一百英尺。
十六29~30使房子倒塌 第30节的动词暗示扭转的动作。参孙大概是将柱子转离石座,屋顶失去支撑便随即塌陷。
十六31琐拉和以实陶 琐拉今名萨尔阿,位于梭烈谷内,在耶路撒冷西面十六英里之处。梭烈谷是沿海平原经萨非拉前往耶路撒冷附近山地的主要通道。琐拉和以实陶(代尔舒贝布废墟)相隔只有一英里,但这两个城镇中间流过的克萨朗干河畔有一个水泉,可能就是本节所指的地方。
十七1~十八31
米迦和但人
十七2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 银子的数额虽大(舍客勒约等于八克),却不超出实际的可能(参照亚伯拉罕用四百舍客勒银子买下麦比拉洞,和士师记八26基甸的战利品)。它最可能是这个妇人的妆奁,她若丧夫或遭他遗弃,就需要这笔款项维生。按照十六章5节,非利士五王各自付给大利拉的也是这个数额。
十七2咒诅 为这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所起的究竟是“誓”还是“咒诅”,经文颇为模糊。米迦的母亲可能已将这笔款项认献给耶和华,又可能是将咒诅加在贼人身上;两者都有召请神作为见证的需要(见:民五21;尼十29)。母亲可能是急于找着认献的银子,所以呼求神助。米迦说银子在他那里的语气不像孝顺儿子,反像惧怕触犯禁忌(分别为圣之物)的人(见:书七20~21) 。
十七2将咒诅变为祝福 和巴兰一样(民二十三11),米迦的母亲也是将咒诅变为祝福。知道儿子擅取银子虽或令她失望,她却迅速改变了呼求的内容。如此就避免了将临的灾难(见:撒下二十一3)。
十七3分别给神而造像 出埃及记二十4禁止偶像的制造。但士师时代律法不行的背景和迦南人的普遍作风,却保证了以色列人不免受其影响(见:士八27,基甸制造以弗得)。偶像可以用木、石刻成,也可以用贵重金属铸造(见:出三十二1~4;王上十二28的金牛犊)。好几个迦南人的遗址都找到了偶像的铸模。按照学者的推想,材料在铸造过程开始时分别为圣,然后借着某些仪式(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文献中提到的“开口”仪式)和典礼,将灵气赋予偶像。至终造成的,是个分别为圣、供所代表之神祇使用的产品(有关会幕分别为圣的讨论,见:出四十9~11;利八10~11) 。
十七5神堂 考古学家在叙利亚─巴勒斯坦各处的遗址,都发现了家祠的存在。这些私人的神庙主要是满足一家,或村中整个家族的需要(代尔阿拉遗址的灰泥残片和孔蒂拉特阿吉鲁的碑文,都可能与这种神庙有关)。较多人聚居的地方则有正式的庙宇和神庙,作为信奉者的崇拜和献祭中心,以及事奉该神祇之祭司团体的根据地。然而圣经经文特地指出米迦的神堂,并不是敬拜耶和华的正当场所。当地设有偶像,更清楚反映出无人监管的地方性崇拜,是何等危险的一回事(见:申十二2~7的律法)。
十七5以弗得 以弗得是唯独亚伦和其他大祭司才有资格穿着的祭司服装(见:出二十八6~14的注释)。其形状大概与围裙相似,用羊毛、细麻、金线织成的特殊布料制成。镶着代表以色列支派之十二块宝石的胸牌,也是安装在以弗得上面(出二十八25)。用来求问神旨的乌陵和土明与胸牌有关,以弗得亦因而成为神谕过程的一部分。由于与神明有这密切关系,亦有人对之膜拜(见:士八27中基甸的金以弗得)。米迦的以弗得是为使私人神堂看来更加正当而设的,与神像同列,显示它也是崇拜的对象(见:士十八14~31) 。
十七5神像 任何雕刻的形像都被出埃及记二十4~6、三十四17所严禁。然而金属和木、石所造的偶像始终是古以色列不断存在的现实(参看:赛四十19~20;何八4~6);因此米迦造像是丝毫不足为奇的事。下文的利未人正式认可这些偶像,才是将士师时代的无法无天变得恶名昭彰的缘由。
十七6没有王 由于中央权力有限,士师不能在百姓中推行大规模的宗教和社会改革,亦没有资格调解支派之间的纷争。经文的记载把祭司、支派领袖、士师描绘为问题的一部分,而非其解决方法。集权政府的兴起,的确是有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能,但对王权没有正确的认识,也不会有进步的机会。一如撒母耳记上八至十二章显示,有君王也有其缺点。试图用政治方法解决属灵问题,是个危险的错误。
十七7~10家庭祭司 米迦原本的计划是指派一个儿子负责神堂的祭祀事务。但当任用利未人的机会来到时,米迦迅速把握时机,让自己的神堂有了正当地位(留意它在士十八14~15怎样变得更有地位)。“为父”一语暗示他有能力在人向神提出是/非的问题时,作出神谕性的答案(见这句话在王下六21,八9,十三14的用法)。这句话又可与士师记五7将底波拉形容为“以色列的母”一语相提并论。然而地方性或家庭专用的祭司,至终却被一意将崇拜集中在耶路撒冷的王国勒令禁止(见:王下十八4,二十三5~9)。
十七7~9巡回的利未人 由于利未人要以祭司身份服事所有支派,他们并没有分配到地业(书十八7)。因此一个年纪轻轻的利未人周游四方,为自己本行寻求雇主时,并没有悖于常理之处。他和犹大支派的关系构成了一些问题,但其历史背景却不明朗。
十七10祭司的薪水 律法没有规定祭司的薪酬。出埃及记二十八1和二十九26~28描述祭物中保留给祭司的部分,约书亚记二十一3~40则列出分配给利未人来供养他们的城镇和牧野。反之,一定数额的贵重金属,则只能算是贿赂,或提供给有价值之雇员的聘用定金而已。
十八1~2但族的迁徙 分配给但支派的地业,是在以法莲和便雅悯之间的沿海平原上(书十九40~48)。他们最是接近非利士人,受他们的影响也最为直接(参见:士十三~十六,参孙的事迹)。他们最终可能觉得永远无法与这个远比自己强大的民族竞争。

从夏琐看胡列盆地

但城在中铜器时代的泥砖门

示罗废墟

扫罗的基比亚
十八5~6谕示 古代近东最普遍的占卜形式之一,是向神提出是/非的问题。方法包括拈阄,或(如本节)向先知或神庙的祭司求问。这样做虽然似乎不会有含糊之处,这位利未人的答复却证明了问题是可以用毫无内涵的句子回答的。美索不达米亚的巴鲁祭司有时会使用杯子占卜(见:创四十四5的约瑟),或先参考观兆文献才提供答案。
十八7拉亿 这城位于黑门山脚,以色列国土极北之处(书十九47称之为利善),距离但族原得的地业约有一百英里。但人攻取了拉亿,把它改名为但。这个包括了约旦河发源地之一的城址有悠久的历史,埃及的碎陶咒诅文献和马里书函中都有提及。这个北部城市受腓尼基(西顿)人所影响,并不令人意外。有关但支派的进一步资料,请参看十八章29节的注释。
十八12基列耶琳 基列耶琳名列为犹大境内的城市之一(书十五60),学者大致公认它就是耶路撒冷西北偏西九英里的阿札尔遗址,但考古学和经外文献都没有支持这看法的证据。本节的玛哈尼但亦证明它在这附近一带(见十三25的注释)。这遗址距离曾与它联盟的基遍只有六英里(见书九17的注释)。
十八14~27劫掠神堂 神堂和庙宇被攻打抢掠,是古代战争无可避免的一部分。这些地方经常用作谷仓或货仓,并且存放贵重金属打造的物件,成为攻击对象是很自然的事。将神像掳走作为“人质”也是普遍的做法(见:撒上五1~2),马里书函(公元前18世纪)和波斯时代的居鲁士圆柱(约公元前540年)都有案可稽。
十八28西顿、伯利合 拉亿被但人攻取时,是个由西顿人(来自黎巴嫩海岸)控制的村落。伯利合的确实位置不明,但最可能是在胡列谷(Huleh Valley)与黎巴嫩南部之贝卡谷相连之处的哈马口附近(民十三21)。
十八29但 但城遗址(Tel Dan,或作卡迪遗址〔Tell el-Qadi〕)位于黑门山脚,有好几个水泉供应食水。这些水泉也是约旦河的源头之一。在此出土的一块碑文呼吁“但的神”,证明了这地确是但城的遗址。然而它的原名却是拉亿(见:书十九47;士十八7)。埃及的碎陶咒诅文献,或许还有马里的书函,都是用这名字称呼本城。中铜器时代此地建筑的范围有三十英亩。这时代遗留的泥砖拱门显出这城的文化是何等发达。这城在铁器时代被征服虽然没有毁灭层的证据,却有很多文物(陶瓷、储物坑)反映铁器时代的居民是个新的人种。在此出土的也不包括这时代的庙宇或神庙,然而公元前10世纪王国分裂后耶罗波安王建筑的庙宇(王上十二29~30),可能是扩建传统的原址。
十八30支派的祭司 利未人必须是所有支派的祭司。因此把革舜的儿子约拿单称为但支派的祭司,并没有不合常例之处。约拿单得这地位的过程,是首先在以法莲担任家庙的祭司,在偶像面前供职,接着默许米迦家中的这些神像被充公。何西阿谴责祭司不将有关神的真知识传授给百姓(何四6),这人推行假崇拜,所犯的也是同样的毛病。
十八31示罗的神殿 士师(士二十一19)和撒母耳(撒上一3)时代,示罗的神殿是祭仪的中心,却显然在以便以谢一役之后,被非利士人所毁(撒上四1~11)。诗篇七十八60和耶利米书七12、二十六6~9表示神殿可能在重建之后,继续使用到所罗门王兴建耶路撒冷圣殿为止。示罗的遗址按考证是塞农废墟,大约在伯特利和示剑之间的中点。这个占地七英亩半的遗址位置极具战略性,并且土地肥沃,水源可靠,很方便就能到达贯通以色列心脏地带的南北大道。当地发现的铁器时代一期废墟颇具规模,亦有大火烧毁的痕迹。这时代出土的建筑物有公共的房屋,但没有神殿的痕迹。神殿最有可能的位置,是已被侵蚀和后来的建筑破坏了的遗址顶部。
十九1~二十一25
攻打便雅悯的内战
十九1利未人 有关利未人角色、职务、供养的讨论,参看:民数记十六10;申命记十四27~29,十八1~5、6~8的注释。
十九1妾 妾是次等的妻子,结婚时大概没有妆奁陪嫁。父亲必须选择公开立之为继承人,妾的儿女才有权利分领遗产(留意创世记二十五1~4亚伯拉罕如何对待基土拉等妾所生的子女)。可能这种安排只在正妻不育时才有必要(见:创世记十六1~4中的夏甲,和三十五21~22,利亚和拉结之婢女的功用)。但在大部分情况之下,在与女子父亲订立为妾的婚约时,已经预知她的地位是要比正式妻子为低。这个利未人所定的合同可能只是以她为性伴侣而已,因为按照他的社会地位,他的妻子是要具备某些条件的(见:利二十一7)。这可能是他不急着要把妾带回家中的理由(士十九2)。
十九1山地/伯利恒 从地理角度而言这是不太远的距离(大概三十英里),但总是属于不同支派的领土,后来更分属以色列和犹大两国。无论如何这距离至少是一整天的脚程。这是他们必须途中停宿的原因,他们等到下午才出发,因此只能走到耶布斯/耶路撒冷(士十九8~11)。经文所说的其实是“以法莲山”(NIV、和合本:“以法莲山地”),所指的可能是全区最显著的高地阿苏尔山(Jebel el-'Asur) 。
十九10耶布斯/耶路撒冷 有关这两个地名关系的讨论,参看一章7~8节和一章21节的注释。这城在伯利恒以北四英里左右。
十九12~14基比亚 如今学者一致同意基比亚的遗址,是在耶路撒冷东北约四英里外,盘踞在一个布满岩穴之峡谷(见:士二十47的临门磐)旁边山上的贾巴(Jaba')。基比亚虽被形容为便雅悯境内的村落,后来在扫罗成为以色列第一位王时,却成为他的城堡(见:撒上十26;赛十29)。这几位旅人大概是在耶路撒冷西面经过,然后往东北走上经亚拿突前往迦巴的路。
十九15~17广场待客 本段暗示利未人一行人进村时,并没有人迎接他们,与创世记十九1不同。他们被逼露宿于城中的广场上(原文rehob,和合本:“城里的街上”)。这是不宜住宿的地方,若非走投无路,他们不会在那里过夜。过客要如此露宿,正反映了这镇的不良待客态度。创世记十九章的天使有意在街上过夜,显然是要试验当地的居民。士师记十九章的利未人被逼露宿广场,暴露了基比亚人没有向他表示友好的基本过犯。
十九18耶和华的殿 利未人所说的可能是他自己在以法莲境内的家,他在当地未必一定有祭仪方面的职务。但也有可能是指安放约柜的示罗神殿,当地有利未人负责正式的献祭职事(撒上一3)。
十九21洗脚 按照惯例主人在口头上只当向客人提供适中的服务(通常是水、食物、住处和洗脚)。这并不表示他不可以给予客人更多的东西,只是保护他不会因为允诺得太多,但无力履行,而致蒙羞而已。无论如何,主人总是有责任尽力保证客人的舒适,以凉水洗濯又热又多尘土的脚,当然亦包括在内(参见:创十八4,十九2,二十四32注释)。
十九24提供女儿和妾 本节的情景可能是要描绘一个人人自危的扭曲世界。这位以法莲人对那些人所说“任凭你们”所为一语,是这个叙事最后一句话的伏笔:“各人任意而行”(士二十一25b)。必须一提的是在古代以色列,女子在法律上是丈夫的延伸,有权利得到与丈夫同等的保障——丈夫只需指出她是自己妻子便可以了。此时这位以法莲人的角色显然从“友善”转而变为“不友善”,“冷酷无情地”提出要把利未人的妾交给群众,以求保存自己的名声甚或性命。严格来说,妾和利未人在法律上是不可分的,可以在友善待客的习俗之下,得到同等程度的保障。
十九25利未人把妾交给群众 本段的对话没有创世记十九9那么戏剧化。基比亚人没有指控那个以法莲人“还想要作官哪”,只是置他于不顾而已。文中充满了逼切感,原因是群众失去了理性,这可能是利未人把他的妾推出门外落入群众手中的理由。两次都是主人被客人救了一命,只是罗得客人的解决办法,远胜于利未人的法子。两处经文都很明显的一点,是客人被逼自救,同时拯救主人的性命。这个情节逆转的反讽形成了事件的高潮,然而利未人的妾所受的强暴,依然使人难免恶心。她是受害者,她的父亲、丈夫,以及不尽地主之谊的基比亚人,把她自立的唯一尝试(十九2,她逃离她的丈夫)破坏无遗。这个利未人为求自保,选择把她牺牲。
十九29切块寄出 利未人再度辱没他的妾,把她的尸身切为十二块作为可怖的请帖,召集全体支派集会。此举和撒母耳记上十一7扫罗召集军队的行动,有明显的对应之处,扫罗将牛切成十二块。
二十1但到别是巴 经文列出以色列领土的南北二极,作为地理范围的传统表示。两地距离约有一百六十英里。
二十1~3米斯巴 王国时代之前的以色列,经常以这个便雅悯支派境内的地点作为集合之处(书十八26;撒上七16)。这地名的意思是“监视”,可能是个军事的哨站或边界上的城堡,故此是个宜于建立士师记所形容之营寨的地点。按考证它大概是耶路撒冷以北六英里的纳斯贝遗址。
二十2拿刀的步兵四十万人 和很多其他提及军队人数的经文一样,不容易断定本节的希伯来字眼应该译作“千”还是“部队”(进一步讨论,见:书八3的注释)。无论怎样,这次的召集总是有很多人回应。基于城镇的数目、大小、人口密度估计,这时代以色列的人口约有二十万至二十五万。本节所述的刀大概是青铜制造,因为我们知道以色列要到王国时代才有铁器的科技。首先上去攻击迦南人”问题的答复,是犹大(士一1~2)。而在全书最后一件史事中,也是犹大得到“当先上去”与基比亚和便雅悯人争战的指示(二十18)。在以色列传统中,掣签(或拈阄)在分地(见:书十四2,十九1~51)和司法程序(见:书七14~21;撒上十四41~42)中很是常见。这是占卜形式的一种,神借签阄(骰子、跖骨、刻饰的象牙片等)回答所提出的问题,使人能作出决定(见:士一1~2,十八5~6的注释)。
二十15拿刀的有二万六千 有关庞大数目的讨论,参看二十章2节的注释。
二十16七百左手掷石兵 这些人可能是
二十3~8听讯和判决 这事的发生过程在好几方面都是按照以色列的司法程序。支派的首领和长老集合听取见证,然后作出判决(参看:申二十一18~21,有关逆子之处理的注释)。这件事与既定程序的主要分别,在于说话的只有这利未人。在正常情况下必须有两个见证才能作出判决(见:民三十五30;申十九15)。此次众支派的决定包括在惩罚执行之前,誓不解甲归田。这个程度的团结在士师时代是前所未见的。在此以前支派经常互相攻打(士十二1~6),或拒绝参与集体性的军事行动(见:士五15~17)。名誉受损或严重的公开羞辱必须报之以军事行动的概念,亦可见于撒母耳记上二十五21~22,大卫遭受拿八冷遇之后的誓愿。
二十9、18掣签作决定 打仗之前首先掣签在士师记中形成“含摄”的结构。在全书开始时,神对以色列人“我们中间谁当两手同利(见:士三15的注释)的特种或精锐部队。他们投石准确到能够为寡难敌众的军队力挽狂澜的地步(代上十二2提到便雅悯族另一批由掷石专家组成的英雄或精锐部队)。
二十26禁食 在圣经以外,古代近东没有什么禁食的例证。禁食通常是在哀悼之时进行。旧约中宗教性的禁食通常与向神恳求有关。其原则是所求之事重要到一个地步,恳求者集中精神于属灵景况上,肉身需要则退居幕后。如此,禁食是为使人净化,在神面前谦卑而设的(诗六十九10)。二度败于便雅悯人手下之后,各支派聚集求神指示,预备求问之前,他们首先禁食献祭,以求消除一切罪污和可能导致战败的障碍。其他与战争有关的类似案例,可参看撒母耳记上七6和历代志下二十1~4的注释。
二十26~28约柜在伯特利 这是士师记唯一提到约柜的经文,因此在本书大部分的时间中,约柜的所在和用处都不清楚。学者一般假定在这期间约柜搬迁了几次,到了撒母耳记上开始之时,它是位于示罗。
二十28时间 由于士师记所载的史事不一定依照时间次序,这些事件也有可能发生在定居时代的初期。如此亚伦的儿子就有可能依然在世,在伯特利的约柜之前事奉。如果所指的是较晚之时代的话,这位祭司则可能是非尼哈第二,示罗之以利的一位前辈。
二十29~36伏击战略 如本段所述一样使用诱饵进行伏击,似乎是以色列人常用的战略。约书亚第二次攻打艾城用的是这策略(书八2~21),亚比米勒攻取示剑时也是使用类似的战术(士九30~45)。这策略归入非正面攻击一类。进行伏击、佯退、诱饵、渗透等活动,而不长期围攻或对阵作战。对于没有攻战器械,或没有足够人手进行围城、防止反攻、堵塞逃亡等等的军队来说,围攻有墙的城镇十分困难。这个计策是要诱使敌军自开城门,或派遣部队出城,以便让伏兵切断其退路(见:代下十三13~18耶罗波安战略的失败)。马里文献(公元前18世纪)、埃及阿纳斯塔西蒲草纸(公元前13世纪)、中亚述文献(公元前10世纪),都有古代近东使用这些战术的记录。
二十33巴力他玛 此地是在基比亚和伯特利之间,位置未能确定。在这一带范围的阿塔拉废墟(Khirbet Atarah)、拉斯塔维珥(Ras et-Tavil)、萨雷基比叶(Sahre al Gibiyeh),都可能是其遗址。这城是佯攻军的战场,给另一支的以色列军裕余攻陷摧毁基比亚。
二十35杀死二万五千一百人 便雅悯人最初集结了二十六个部队,外加七百名受训的战士(15节)。第35节的死亡总人数,接下来几节加以分类。部队之中被歼灭的有二十五个,其中十八个灭于战场(44节),五个在逃亡之际(45节),两个被“扫荡”净尽(45节)。七百名受训的战士中,被杀的有一百个,六百人逃脱躲藏(47节)。
二十45临门磐 在基比亚/迦巴附近的石灰岩峭壁上布满了小岩穴。伏兵可以在此发动突袭,这六百名劫后余生者亦可在此藏身(见:士十九12~14的注释)。“石榴岩”就是这个意思(希伯来语“临门”就是“石榴”之义)。它最有可能是基比亚/迦巴东面约一英里,位于司文尼干河(Wadi es-Swenit)的贾雅洞(el-Jaia Cave) 。
二十48屠城(连人带畜) 本段虽然
没有使用这字眼,但所形容的行动正是赫伦:全体人、畜、财物全数灭尽作为对神牺牲的圣战(和合本:“灭绝净尽”、“当灭之物”;见:约书亚记六17~21的耶利哥,以及撒母耳记上十五2~3针对亚玛力人的赫伦)。这就是便雅悯人幸存者只有(在临门磐藏身的)六百名的缘故。这是极端的战争方式,甚为少用,因为不能为胜利者提供任何战利品或奴隶。
二十一1起誓 不智的誓言再次在记载中出现(见:士十一30~31,耶弗他的誓言)。他们在惩罚便雅悯人的狂热中,发动了彻底毁灭的战争,又起誓不与任何幸存者通婚,消除了这支派继续存在的可能(有关遵守誓言的重要性,见:民三十2~15)。这或许是针对将来可能便雅悯人发生冲突的保安措施。问题是毁灭的程度过于彻底,这六百名幸存者变成没有妻子,也没有娶妻的对象。由于以色列人背誓就会招来神的震怒,他们必须为便雅悯人另觅新娘的供应。
二十一4筑坛 伯特利如果只是一个集结军队的地点,不是为约柜而设的永久性祭仪场所的话,建筑新的耶和华祭坛供以色列人使用就有理由了(见:出二十24~26,讨论筑坛的注释)。也有可能需要在户外或高处建筑新坛,来容纳集结的大量以色列人(见:士六26,基甸的新坛)。
二十一4献祭 他们建筑新坛,并且献上燔祭和平安祭,以求自洁,使自己配受神的注意(见:出二十24)。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立了不智的誓言,自陷困境。他们必须为便雅悯支派几乎灭绝而负责。如今满心后悔的他们,向耶和华寻求引领,使便雅悯不致灭族。筑坛献祭是正确的做法(士二十26亦然),神亦作出了回应。
二十一8~12基列雅比 这城最可能上十一7所说的话。他扬言要屠杀不集合出战者的牛,但其人可能亦不能幸免于难。某个马里文献生动地描述了这种恐吓。罪犯首级插于竿上游行示众,作为对逃避兵役者的警戒。
二十一6长老 在没有君王或类似首脑领导的情况下,众支派唯有让各支派的长老集体作出决定。这些人是乡村文化中的执法者(申十九12,二十一2~6,二十二15),并且在重要集会中充任百姓的代表(书八10;撒上四3)。
二十一19地理概况 示罗(塞农废墟)的节期,必然在南面之伯特利和北面之示剑(耶路撒冷以北约三十英里的巴拉塔遗址)之间的朝圣大道上举行。利波拿是在示罗的北面(大概是卢班〔el-Lubban〕或卢班舍库杰〔Lubban Sherqujeh〕)。从众长老的这些指示可以看出,他们没有一人参与过这迦南节期。
二十一21~23示罗的女子 早期希腊是基列北部山地,约旦河东面不远,雅比斯干河畔的玛克卢布遗址(Tell Maklub)。它俯临城下交通频繁的河谷,位置极具战略性。这地区大部分的往来贸易,都由它控制(见:撒上十一)。
二十一5、10缺席者处死 以色列各支派立了团结一致的誓。任何不来集合的都被视为敌方的支持者,配受同样的命运。为了成全誓言,基列雅比成了惩罚的对象,更顺带成为幸存之六百便雅悯人妻子的来源。
这誓言近似扫罗召集以色列众支派,从亚扪人手下拯救基列雅比人时,在撒母耳记和罗马传统也有抢亲的观念,可能还反映了古代并不罕见的习俗。本段中的节期显然是个与丰收有关的迦南人丰饶崇拜礼仪。
二十一25没有王 本章以上文已经出现过的句子作结,以当时无王在位,来解释士师时代的乱象(见:士十七6的注释)。这是全书的感叹号。
充满暴力和死亡的事件,是支持王国的有力论证。盟约无人理会,百姓作乱,人人目无律法,所行的都是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故此,在有力的领袖统治之下重建盟约,是得着平安和秩序的唯一希望。